供应商只是代发方,个税应该在你们这里申报,就做你们的费用,和正常员工一样,和供应商签订一个代发协议
老师您好: 我司有员工常年在供应商公司上班,为了方便管理,现把该员工的工资及个税在供应商处发放及申报,然后我们再付回款给供应商,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做凭证?工资照样做计提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发放时做应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吗?
老师好。比如我们公司10月计提10个人工资1万元, 借:管理费用—人员工资1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万 但11月份只发了9个人的 借:职工薪酬应付工资1万 贷:银行存款9000元 然后11月份计提工资也是10个人1万 借;管理费用—工资1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万 12月份把上个月未发的工资发了 借:职工薪酬—工资11000 贷:银行存款11000 我这样做可以吗?
你好,有个问题请教,社保我按正常的做了计提,也做了缴纳。例如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部分)80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800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800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400贷:银行存款1200有个员工停薪留职了,做工资表时,社保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就全由员工个人承担,这种情况我怎么做发放工资的分录呢?例如计提工资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资3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那么发放的分录应该怎么做?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贷方还是400吗?
你好 老师 我想问下就是公司员工个税是我们帮忙代扣代缴 计提的时候借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个人所得税 然后还要做一笔缴纳分录 借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对吗
老师是这样的:计提工资我做的是 借:管理费用 工资 管理费用 社保公司部分 管理费用 公积金公司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应酬 贷:其他应收款 个人社保 其他用收款 个人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 个税 银行存款 这样我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和发放金额就不一样了,因为计提的时候没有提个税啊,现在发的时候贷方又有个税了,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