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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想问问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2021-10-29 13: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0-29 13:26

https://wenhui.whb.cn/third/baidu/201902/05/240589.html 你可以看下这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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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51 追问 2021-10-29 13:30

我还想问问,像分公司这种应该不享受创业优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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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29 13:38

嗯 分公司是不单独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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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你好 电子税务局里面要去备案才行的; 不能享受的 
2021-08-0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二条之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发〔2019〕3号)第二条之规定,上海市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2022-04-15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024-11-27
你好 看你们地方税务局是否是这样 ; 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 里面找这个表来采集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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