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可以选择不享受。
请您确认是否符合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缓3个月缴纳政策?老师好,请问这个优惠政策延缓后,那么到要缴纳税费的时候是按照多还少补的方式去缴纳的吗?
请问最近出了政策符合制造业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可以延缓3个月缴纳,我司是符合条件的,但是我们公司最近没有需要缴纳可以延缓的那部分税费,请问是选享受还是不享受?
老师请问下 之前我们申报的增值税 附加税等都可以延缓缴纳 (属于制造业中小企业)为啥申报第三季度的时候显示截止缴费时间是2022年10月25日呢?第三季度就没有延缓了 之前不是才出来个政策 在原来延缓的基础上再延缓4个月 我们第二季度都延缓到2023年5月份缴纳去了
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但将厂房出租,执照有租赁服务。 去年电子税务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我司没有享受。 于是我将2019.4月起—2021.12月的进项,补计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计抵减声明也都通过了。 2022年3月份专管员给我打电话,意思我是制造业怎么享受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于是我找专管员,提供我司没有任何制造业务,纯厂房租赁,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专管员让我更改了行业为服务业。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务业。那么我想问: 1.是不是按照实际业务判断,我司租赁业务占比8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还是说只能享受“更改行业”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现在税局没有质疑我的加计抵减,我担心后期会不会再说我们不符合,多抵减了,再罚款?
请问,我公司属于小微型企业,也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符合附加税减免政策,当时勾选有误没有享受到,那么这次减免部分退税的话,会影响到高端人才个人所得锐税政策吗?两者会有关联吗?
不享受需要选择原因?
原因按照实际原因写就行,可以写,税费可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