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是按照抄来交的。因为你扣掉的这一部分分包的分包,他自己会去交,对于那个项目的,他们总共收的税收是没有少的。
请教一下老师建筑业分包差额开票的问题,我公司简易征收的清包业务,在项目地预缴3%,1.收到的分包发票必须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或建筑服务费”的才可以吗?我们公司是把运送沙石的劳务外包给运输个体户了,他给我们开的“*运输服务”我们可不可以差额开票?2.我们差额开票到项目地预缴税款,非得拿到的分包发票已经交了税的发票我才能差额开票预缴吗?就是说比如现在9月,我拿到小规模给我开的8月的分包发票,但是她要到10月才会交7.8.9的税,就是说这个税她还没交,我去项目地预缴税款,能把这一部分差额扣出来在预缴吗?当地税务机关会不会以她还没交税不认我这个差额分包?
你好 老师,我是建筑劳务公司 请问下 :如果我的包工头去项目所在地代开了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并缴纳了附加税, 公司是不是可以差额征税,公司一般纳税人但是劳务是简易计税公式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吗, 比如公司和甲方签了100万的合同, 然后公司 把100万的项目包给包工头,包工头代开了100万的经营所得发票给公司,公司全额开100万的发票给甲方,差额征税,是不是公司就增值 附加 一分税都不用交了 ,全部抵减了。
求救 ,业务情况如下:我公司分包到一工程项目,分包合同1000万。项目所在地成都A区,税务局成都B区。根据2017年文件,大成都范围内的项目不需要开外经证,我们只需要按收入在B区交税即可。但是总包单位是重庆的,不属于成都范围,他们开具了外经证在成都A区,合同价是8000万元,但是他们要求我们也在A区预交1000万的税,预交率2%。问题1.我们的税管专员不同意我们预交在项目地2.总包单位说她实际只收了7000万,又1000给我们了,所以这个1000万预交需要我们承担。
关于总分包预缴税中总包工会经费的问题,总包是外地公司,假设项目所在地是A地市,行政区1,分包公司是A地市,行政2,分包不需要在A地市办理外经证预缴税,因为是当地公司。那么总包预缴差额税时候,工会经费应该是交差额的吗,还是全额?如果要交全额的税,岂不是多交了税?这里只是聊异地工费经费总包应该交差额的还是全额的问题,其他税种不谈
老师 总包把劳务工程给到分包单位,分包再分给我们单位(属于分包再分包),分包现在给总包开票3%专票,然后这3%直接预缴在项目当地了,我们再分包的这种还要在项目当地预缴一次税款。并且分包单位只是劳务公司,预缴后抵扣不回来。这种情况如何给分包单位提供成本票?不想重复多缴税款劳务预缴都是全额缴纳3%,总包单位只是劳务公司,所以预缴的不能抵扣回来,除非办理退税我们再分包单位给分包单位开了发票后,分包单位不能抵扣,也不愿意去办理退税,因为本身劳务就不允许再分包,再分包属于违规行为收据都不能算正式票不能入账我要给分包单位提供成本收据是收款首先收据是不可以单独做凭证的收据不属于正式票据
1.某企业2021年10月,月初产成品50件,其单位产品固定制造费用为210元,假设均为上月生产的存货。2021年10月,当月完工2000件,当月销售1900件2021年11月,当月完工1800件,当月销售1860件2021年每月固定制造费用均为360000元情形一: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情形二: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情形三: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计价请分别计算上述三种情况下,该企业2021年10月和11月在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下当期税前利润的差异,并判断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下当期利润孰高求具体解题步骤,谢谢了
老师,我上个月购入库存,然后确认收入,结转库存,这个月想把上月购入的库存冲销掉,我是不是也面玲冲销收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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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按照差额来缴纳的。
可以在哪找到相关文件,工费经费只交差额的资料。因为问了A地市行政区1的税务局,分包拿了A地市行政区2的完税证明(工会经费),他们不认。必须要分包在A地市行政区1交工会经费,才同意总包只交差额的税。但是分包就是当地公司,办不了外经证。我在想可能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请教下有没有相关文件,我找找拿给他们看,避免他们多收了工费经费的税
就没有专门的文件的规定,你这种情况,但是按照现有文件的计算标准,它是这样的。之所以存在玉帝一角,是因为项目地的税收它是不能少的。就如果说你是总包,你下面还有个分包对不对,比方说你们总合同是一千万,你分包给了500出去。那么你就是交500的部分,分包这边交500的部分,对于项目的,他总共还是收到了一千万的部分,它的税收是没有少的。
但如果说哦,你下面的那个分包,他不是异地的,他就不存在异地预缴的问题,因为它本身就是当地的,所以这个时候预缴的话,你把分包扣了之后,当地税务局他预交的税收就少了,所以说他不让你差额去交,就按照一千万。
这种情况是与当地项目地税务口径的标准来处理的,按照他们当地的税务口径的要求来出。
是的,外经证在异地预缴总包的工费经费,我作为总包应该是只交差额的部分(总包扣除分包),因为分包也交了工费经费。但是税务局不同意,非要收总包全部金额的工费经费,这就头疼。请教下有没有好点办法只缴纳差额的税。作为总包并不是不缴税,该我缴纳的税我交,但是在当地要是多交了税,回公司不好交差
(一)根据川工会发〔2014〕27号文件规定:在2014年内,省内跨市(州)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属项目单位,如已在注册地依法按时足额解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且在施工地无新增用工,凭注册地工会或地税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和市(州)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工程项目所在地地方工会应予认可;在施工地如有新增用工,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自2015年起,省内跨市(州)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属项目单位原则上都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二)省外来川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属项目单位,依据全国总工会批复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总工办发〔1997〕60号),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一律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
就目前的政策是这样的,你看一下。
现在分包也同意在A地市行政区1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这样总包就可以只交差额的税。但是分包属于A地市行政区2,办理不了外经证。税务局也没给个解决方法,就让总包交全额税。怎么让税务局只收总包差额的税,哎个别税务局真是地方保护彩色浓,也有点不作为。
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每一个地区的税务局,他们对于税收的收入也有考核,他肯定希望自己地区的税收越多,对他们来讲是一个比较好的事情,这算是他们当地的一个税收。
但在实际工作当中,这种情况通常都是按照项目地的税务局的要求去进行处理的。
这是江西的项目,总包是江西省会的,分包是江西其他地市,有江西的不
就目前我这边没有查到关于江西地方性的一个政策,你可以拨打江西那边的12366查询一下当地的一个政策。但如果说你们这边税务局之前已经给出了处理意见,那么查询的结果应该也是一样的,建议还是按照项目地的税务局的要求去办,这个也是没办法。
好的,谢谢。。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