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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资长期拖着未给,尚未申请仲裁,可以直接跳过仲裁起诉到法院吗?

2021-11-19 16:3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1-19 16:39

你好!劳动者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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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19 16:46

你好!这个你也可以先去 1、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2、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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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19 16:52

你好!你有证明公司欠你工资的证明,有的就可以直接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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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
2021-11-19
这个问题涉及到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和个别清偿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撤销权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进行不正当的财产转移或者对债权人进行不公平的清偿。因此,对于破产申请前的一些不当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关于你提到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的问题,这里指的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破产程序的启动,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应当中止对该生效判决书的执行。这是为了防止在破产程序中,一些债权人通过执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获得清偿,而其他债权人则无法获得公平清偿的情况。 至于你提到的个别清偿问题,确实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未到期的债务进行提前清偿,通常是被禁止的,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满足特定债权人的需求或者解决紧急问题,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批准进行个别清偿。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综上所述,撤销权和个别清偿是破产程序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2023-11-10
完整的法条这样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3-11-10
你好,同学,被告有权利获得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28条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07-07
你这个应该是在11 年的时候就应该签订书面合同,那么没有签书面合同,这个时候是可以去申请双倍工资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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