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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时,向购买方附赠的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或其他开发产品,并在售房合同中注明的已售房合同记载的总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问打包卖的无产权车位,需交土增税吗?既然能确认收入可以扣除成本与费用吗?需要与房子一起参与土增税清算吗?

2021-11-23 09: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1-23 09:36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车库有产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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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09:37

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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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0:07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 你是哪个省份的? 我给你查一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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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10:09

贵州省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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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1:52

《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单独销售无产权的车库(位)等不能办理产权的其他房地产的,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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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12:29

这句话意思是说,不用交土地增值税也不参加清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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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2:39

是的 你理解正确 不交 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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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12:40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时,向购买方附赠的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或其他开发产品,并在售房合同中注明的已售房合同记载的总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问打包卖的无产权车位,需交土增税吗?既然能确认收入可以扣除成本与费用吗?需要与房子一起参与土增税清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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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14:36

老师能回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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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6:45

这个问题已经回复过了 为什么重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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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22 追问 2021-11-23 16:48

34条有2个条例,老师回答的是第2个,第一个没回答,我一直问的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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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4 08:58

条例说的就是不交土地增值税呀 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问交不交土地增值税 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 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 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 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不确认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 你看看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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