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9月开始摊销,摊销期限50年
老师,帮我看看这题怎么算得?转让环节的税金怎么算???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写字楼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资料如下(1)2016年1月以8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400万元(2)2016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其中包括装修费用4000万元(3)发生利息支出30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4)2020年3月,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5)该项目已预缴土地增值税4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A.37560 B.30660 C.30000 D.31120 是不是转让时的增值税42000/(1+5%)*5%*(7%+3%+2%)=240? 扣除金额,8400+15000+2340+240+4680=3660?
老师您好,单位2017年9月取的政府出让土地的批复,土地出让金是在当年10月缴纳的,但是耕占税,契税,印花税是208年9月缴纳的,厂房建设竣工验收是在2020年9月,那我无形资产摊销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出让年限为50年,摊销期限是多少?谢谢
18年2月,甲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使用期限为50年的土地,并在这块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两栋厂房,2×18年11月,甲公司预计厂房即将完工,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其中的一栋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约定,该厂房于完工时开始起租,2×18年12月5日,两栋厂房同时完工。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9000000元,至18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权已经摊销165000元两栋厂房的实际造价均为12000000元,能够单独出售,为简化处理,假定两栋厂房分别占用这块土地的一半面积,并且以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划分依据。假设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由于甲公司在购入的土地上建造的两栋厂房中,其中的一栋用于出租,因此应当将土地使用权中的对应部分同时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模式1工程完工时2出租部分土地使用权的结转3假若租赁期限为20年,则每年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额=4假若每年租金100万元(不含税),税率9%。于每年末收取租金及增值税511年年初,甲公司将该厂房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已累计折旧600万元、累计摊销225万元。转让收入1500万元,增值税135万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老师,开了3个体户,每个都绑定电商店铺,a个体是工厂,BC个体是销售,BC个体都是销售a工厂货物,3个体户都是同一个法人,那那BC个体成本票可以跟a个体要吗?
试用期可以不交保险吗
深水油田的的优惠是多少
经营所得A表第一季已产生经营收入但第二季度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申报的时候经营收入是第一季度累计的不能更改这就意味着要缴税可第二季度都没有收入和支出怎么申报呢
老师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有一张销售二手车的发票,如图1,但是购进这辆车的时候也是二手车发票,如图2是,但是我公司本月发票查询不含税销售额是包含这张发票的金额为11705210.24,但是呢,这张发票不是通过我们电子税务局开出去的,然后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提醒让申报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呢,增值税自动生成的报表就没包含这个销售二手车的10000。 一般纳税人公司转让自己使用过的车辆,若该车辆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若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转让车辆,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过,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0.5%征收增值税。然后我这种情况到底是根据那种情况去申报呢?
老师每个月交增值税还要看增值税的波动率吗?
老师,老是提示这个:你申报增值税减征、免税、即征即退、加计抵减的合计数20556.12大于"营业外收入"栏次金额0,请确认取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并如实申报在本栏次。怎么回事?
老师您好!做代理记账报税,需要办一个什么营业执照?
老师你好,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达到30的话,做账的时候营业外收入是按3%记账还是按1%记账。如果超过30万呢?
老师您好,水产养殖公司,小规模,能开房屋租赁发票吗
老师为什么是从2018年9月开始摊销呢?是因为耕占税和契税是这个月缴纳的原因吗?土地证现在才在办?
那么你土地证上的年限是从好久开始的?
正在办理中,还没办上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定:合同约定交付日期的,按交付的次月起开始计税。你先看看土地出让合同?
老师合同里写的2017年9月26日前交付土地,出让金于10月26日前缴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9月26日
那就是2017年10月开始摊销,并交土地使用税
那意思是老师我现在补提折旧的话先是从2017年10月开始,但是从2018年9月开始把耕占税,契税和印花税加进去再提吗?
是的,还需要做纳税调整
老师,那就是把土地和房屋补提的金额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