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有关条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仍然应予移送。
老师, 个税的漏税 一般怎么处罚 找专管员给红包能不能 罚的少点
老师,请问,天津的首违免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企业所得税季报漏报4天,想问一下,有可能不处罚吗?
请问老师,漏税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老师 请问 标准的账务处理 印花税应该怎么做?
老师,请问金碟2.0标准版新建账套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会计制度里面,参加会议交的会务费入什么课目
财管:节税是长期租赁存在的原因。应如何理解?租赁费抵税和自己购买通过折旧抵税,两者的税率有不一样?
审计:影响整体重要性的百分比因素,提到要考虑 被审计单位是否由集团内部关联方提供融资或是否有大额对外融资。如果由内部关联方提供融资,是不是百分比要低一些?即严格一些?
中级轻松过关3经济法,这个考前看这个就不用学习别的了?目前就听了一遍课,做题全错,看打印的讲义像那个天书一样,咋搞,我在多多上找,轻松过关3是什么6套题是?
老师,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章是交通警察支队的收费专用章,能做外账吗,能税前扣除吗
公司是生产销售镜片的,本月给外单位加工了一批镜片,开给对方发票是:劳务★加工费,那我开的这笔发票入帐怎么入帐?,是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它业务收入?还是?
这道题答案说是属于租赁变更。我第一反应是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里的实质付款额变动,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不用修订后的折现率。租赁变更里未作为单独租赁属于其他变更,是用变更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这俩我分不清,
中级经济法怎么学习啊,整体听课一边做题一遍,啥印象也没有,做题全错,咋办啊马上考试了,这个咋这么难学
老师,圈起来的那个公式什么意思啊?
企业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后,收到财政补贴款,免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麻烦老师提供下相关政策文件号?免税的话开什么类型的发票?不免税的话,开什么类型的发票?
这个是逃税的,和漏税的处罚一样吗?
你好 (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是一个处罚标准吗?
同学 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一样的,这个主要是要看涉案的金额。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请持续关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