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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8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140万元(已扣除所有费用及损失),经税务机关核定,企业申报的应税所得额中包括了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20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地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和税收滞纳金共20万元、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5万元。请计算2016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计算。

2021-12-12 14: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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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15:00

学员您好,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调减所得额20万,罚款支出和赞助支出税前不得扣除,调增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40-20+20+25=165,应纳所得税=165*2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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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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