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啊,应收账款的话,它就是相当于对方欠公司的,那么首先你要确定欠的这个事实是不是存在,还要确定这个金额是不是正确。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说和那个债务人进行函证,这个是最直接的方式,第一可以直接证明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第二可以证明这个金额是否正确,那么,可以直接根据函证的结果来进行评价,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错误。
相关事项如下:(1)根据以往年度审计结果,甲公司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以及生产与存货等)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因此A注册会计师决定在2018年度审计中将继续采用综合性审计方案。(2)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拟利用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生成的信息,审计项目组成员就拟利用信息的准确性获取了审计证据。(3)甲公司2018年度无形资产为880万元,A注册会计师认为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拟仅实施控制测试。(4)甲公司2018年度多次向银行和其他企业抵押借款。为应对与财务报表披露的完整性认定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A注册会计师决定扩大对实物资产的检查范围。 (5)审计项目组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甲公司2018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发现差异。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6)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错报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A注册会计师就这些缺陷与管理层和治理成进行了沟通。要求说明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
1938年长期贷款给罗宾斯药材公司的汤普森公司发现其财务报表中存在疑点。根据调查,罗宾斯公司早已资不抵债,首当其冲的受损者是最大债权人汤普森公司。为此汤普森公司指控普赖斯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所以给罗宾斯公司贷款,是因为信赖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求事务所赔偿损失。听证会上专家列举了当时审计程序不足:只重视账册凭证而轻视实物审核;只重视企业内部证据而忽视了外部审计证据取得,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词颁布新审计程序规则:审计人员在审核应收账款时,如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除了在企业内部要核对有关证据外,还需进一步发函询证以从外部取得可靠合理证据。 分析函证程序对于应收账款审计的重要性
1.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了一个用以缴纳税款的专门账户,除此以外,与乙银行没有其他业务关系。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2)A注册会计师在函证应收账款时,未在询证函中列示账户余额,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息,以应对应收账款高估的错报。(3)对于甲公司的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仅函证关联方交易的交易金额。(4)被询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甲公司,甲公司将其转交给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信封完整,并未显示有打开的痕迹,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回函是可靠的。(5)鉴于对60%其他应付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未发现错报,A注册会计师推断其余40%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也不存在重大错报,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应结合填列账户理解,如果填列数据,企业的应收是对方的应付,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A注册会计师将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应收账款账户纳入函证范围,将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为零的账户排除在外。(2)因评估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为低,A注册会计师以2021年10月1日为函证截止日期,对于剩余期间发生的变动实施控制测试。(3)应收账款询证函由甲公司财务人员填写,A注册会计师核对无误后直接发出。(4)甲公司与其客户乙公司产生货款纠纷,A注册会计师同意将询证函原件提供给甲公司作为诉讼证据。(5)甲公司的主要客户在回函中增加“本信息既不保证准确也不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条款,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影响回函可靠性。(6)回函显示的差异金额小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注册会计师同意了管理层无需调整的意见。要求:针对上述事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说明理由。
奥迪特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光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收入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摘录如下:(1)由应收账款会计定期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对不符事项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整会计记录,编制对账情况汇总报告并交管理层审核。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控制设计有效,实施了控制测试,结果满意。(2)A注册会计师在对营业收入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过程中,将实际金额与期望值相比较。针对差异额超过确定的可接受差异额的部分金额进行调查证实,结果满意。(3)A注册会计师通过对甲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测试结果满意,得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拟相应减少应收账款函证范围。(4)A册会计师识别出有关收入确认的舞弊风险,针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回的货款以及相关销售合同、销售单、发运凭证等,结果满意,据此认为未回函应收账款不存在错报。(5)对于光明公司的应收账款,A注册会计师将其集中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结果满意。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第(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