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编制3月2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0万*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20万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万*13% (2)假设乙企业3月10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差额),财务费用 20万*3%,贷:应收账款 20万*1.13 (3)假设乙企业3月18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差额),财务费用 20万*2%,贷:应收账款 20万*1.13 (4)假设乙企业3月28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差额),财务费用 20万*1%,贷:应收账款 20万*1.13 (5)假设乙企业4月15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万*1.13 ,贷:应收账款 20万*1.13
2021年3月2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13%,款项尚未收到,给予乙企业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1/30,n/4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编制甲公司有关销售产品和收款时的会计分录。(1)编制3月2日的会计分录(2)假设乙企业3月10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3)假设乙企业3月18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4)假设乙企业3月28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5)假设乙企业4月15日付款,编制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规定客户购买10万元以上的商品可给予商业折扣10%,20×8年3月2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16%,款项尚未收到,给予乙企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企业20×8年3月10日支付款项。要求∶编制甲公司有关销售产品和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2020年3月1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给乙公司(一般纳税人),价款400万元,商业折扣20%,增值税额税率13%,商品成本15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乙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商品已入库。甲给予乙公司(2/10,1/20,N/30)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在3月15日完成付款。请完成以下问题: (1)3月1日销售方甲公司应编制的分录; (2)3月1日采购方乙公司应编制的分录; (3)3月15日付款,销售方甲公司应编制的分录; (4)3月15日付款,采购方乙公司应编制的分录; (5)若现金折扣考虑增值税,3月15日付款时,销售方甲公司应编制的分录。
家企业2021年4月3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率13%,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在2021年4月18日收到款项。(1)计算2021年4月3日,甲企业应收账款入账价值(2)计算2021年4月18日实际收款时给予以企业的现金折扣的金额(3)计算2021年4月18日甲企业实际收到的款项。(4)编制2021年4月3日甲企业销售时的分录。(5)编制2021年4月18日,甲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的分录。
例题5计算分析: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7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000件,每件标价200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成本每件为1500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要求:(1)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按售价计算,不考虑增值税,“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2)根据以下假定,分别编制甲公司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①乙公司在3月8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②乙公司在3月1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3)编制乙公司购买商品的会计分录。(4)根据以下假定,分别编制乙公司支付款项时的会计分录。①乙公司在3月8日按合同规定付款。②乙公司在3月1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
被确认投资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在资产负债表列入哪个项目
钱是没有转老板账户,只是帮他支付了材料款。
老师,你好!公司账户直接帮工程老板走材料款,相当于公司借款给他走材料款,这笔应交怎么做账呢?
5月2日某公司销售商品不含税货款3000元(增值税率13%),收到对方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3个月。7月2日,公司将该票据到银行申请贴现,银行规定的贴现率为8% 。 要求: (1)计算贴现款; (2)编制贴现时的会计分录; (3)企业为什么要贴现?
奢侈品的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经查明甲材料的账存实存金额不一致是由于计量不准确造成的分录+数字
经查明甲材料的账存实存金额不一致是由于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财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实存金额为820元,账存金额为630元分录+数字
财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实存金额为820元,账存金额为630元
按增值税15000元的7%和3%分别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