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公司给总公司开发票。
你好,我们是不在同一省份总分公司,总公司签的合同,成本发票进项都开的总公司。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承包合同,由分公司开票给甲方,总公司再开票给分公司做成本和进项!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甲方要求分公司开票,收款,分公司是当地政府要求成立的!
请问应该是分公司收入,现由总公司统一开票结算了,现在可不可以由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总公司将这笔款项转给分公司,分公司确认收入,总公司将分公司的票作成本处理
因为资质问题对方不愿意和分公司签合同,所以由总公司这里签合同给对方开票收款,但具体实施由异地的分公司实施,总公司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分公司具体实施,并由分公司向总公司开具专票,总公司是一规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甲方不认可分公司资质,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业务完成后由总公司负责开票结款。请问这笔收入怎么过账到分公司?分公司需要开票给总公司吗?
总公司中标签订合同,现在甲方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分公司,由分公司开票结算工程款,甲方以总公司名义办实名制,代缴了大病保险,社保局开的统一收据是总公司的名称,这个我是该入总公司账还是分公司账呀?分公司非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