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应缴纳所得税=100×12.5%×20%+100×50×20%=12.5万。

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18年度亏损20万元,2019年度盈利35万元。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2018年年,某小型微利企业某年 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上--年度所得亏损42万元,则本年度该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多少?
某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其应纳所得税为?
甲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甲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A16B8C4D2
某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亏损80万元,2019年度盈利200万元。该企业2019年度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请问,生产企业申报完出口退税,税务局也审批完,汇总表有免抵额后,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然后还需要怎么处理,年末结转税金这俩科目账户冲平,那从哪能体现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进项税呢,增值税主表上需要做在哪吗,报表里又怎么能看出来呢
老师,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怎么清理,多年一直挂在上面
老师,像这样的专票金额开错了,做调整分录,调过来,那对方抵税,也抵错了咋办?
老师,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框红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指的是25年1-6月的数字?
老板开进来不少票让入账,找别人开的也有,都拿来公司报了,需要附付款截图吗,有必要吗
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怎样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多少个点来交增值税?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采购的分录怎么做?主要是增值税这一块我不知道怎么弄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你好,不是直接应纳税所得额x20%的适用税率吗?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特别提醒: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概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一样可以是小型微利企业。 二、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企业所得税税额40%部分)。 最终实际税率为:12.5%×20%×(1-40%)=1.5% (二)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按两段分别计算: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终实际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税率为2.5%,100万至3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 特别提醒: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再享受地方减免政策。 三、政策依据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5.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 6.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有关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的通知(内财税[2019]227号) 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落实内财税[2019]22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内财税[2021]394号
现在有优惠政策,没有优惠的时候是直接乘以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