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4月申报3月个税,税款所属期A。
老师,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这个税款所属月份申报的数据应该如何填写 比如3月应发工资为A,在4月发放3月工资A 4月的应发工资为B,同样也在下月(即5月)发放 那4月份申报税款所属期个税时,这个数据是A还是B呢
关于个税申报,现在5月个税是申报4月发3月的工资,这个税款所属月份申报时选择3月份是吗
老师,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在所属期3月份报的是3月份的工资,实际发放3月份工资是在4月份在银行发放的,然后老板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扣的是4月份的个人社保费,请问这样我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是不是应该也要这样去填?
老师,公司3月招了A+B两个新人,管理层的人员工资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3月发放3月的工资,4月申报个税3月工资表,这A B两个新人签的合同是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也就是4月发放3月工资,那这个税申报这块怎么申报?也是4月申报3月工资表吗?
老师,4月申报个税时,税款所属期是3月,申报的是3月份发放的2月份工资吗?公司是每月20日发上月工资
那老师,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提及的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吗
所属期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样的。
那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 与工资实际所属期无关
不是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即纳税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当实行按月计征或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以按次计征、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们申报一般是本月申报上月的,也可以补申报以前的。
好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满意请给我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