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属于同一商品分类编码下的同一商品,名称的不同是由于规格等进一步细化叫法不同造成的,不会引起税务风险。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老师好,我们是建筑公司一般计税山东分公司,项目在山东,挂靠2公司,属于北京总部,2公司, 合作模式属于EPC+F模式 ,招标 采购 施工 ,具体财务不是很清楚,现在有这么个问题,我1公司中开城投和2 公司 还有个3属于联合体形式 ,2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项目,老师领导问我,在材料采购环节,关于税收,和2对接有需要注意的吗?老师比如供应商给2公司开票,我1掌握这个成本,关于税这块,发票是否合规,我这边需要注意吗 ?有什么意见吗?还有我和2财务对接,怎样明确这个责任,这个把控该有谁来吧我,比方说对方给了这个票,我传递给2公司,我需要注意什么,如果不合规,还由我1来出门对接,采购材料税率是从高还是从低,我们1给3.5 管理费给2公司。我财务注意那块老师能给详细说说吗?怎么给领导汇报
我们公司的业务模式是,找代加工商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然后销售给我们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公司购入之后用于出口了,现在出口两批了。但是公司现在改变经营战略了,现在打算自己购买主要原材料,发给供应商生产,供应商开具加工费发票,我们现在想办理出口备案,备案成生产型企业,那原来出口的那两批是否可以退税或者用来抵扣?前面出口的那两批相当于买的成品直接用于出口的,产品名称、功能都一模一样!
我们公司的业务模式是,找代加工商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然后销售给我们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公司购入之后用于出口了,现在出口两批了。但是公司现在改变经营战略了,现在打算自己购买主要原材料,发给供应商生产,供应商开具加工费发票,我们现在想办理出口备案,备案成生产型企业,那原来出口的那两批是否可以退税或者用来抵扣?前面出口的那两批相当于买的成品直接用于出口的,产品名称、功能都一模一样!
我们是商贸公司,采购钢材一批,假设供应方开出来的进项发票物品名称是*黑色金属及延压品*螺纹钢 6号 然后我们公司也是商贸公司,把采购进来的钢材再销售给施工单位,我们给施工单位开的叫*黑色金属及延压品*钢材 规格型号那里打的是hp6号,这样开票是否可以?相当于供应商来开的发票物品名称是小名,我们开给施工单位的是大名,东西实质是一个东西,这样合理吗,在税务角度?
哪些费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有个个体,每个月定额3万,这种情况下,我们一个月只能开3万才是免税的吗?如果超了3万就不免税了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是饭店,一层出租给乙餐厅,水费发票是自来水公司统一开给甲,甲朝乙收取,但是不加价的。请问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销售方,记账凭证如何写,帮忙列出来
老师,十一之后,火车票实行电票。 1、那么飞机票也是只认电票么? 2、航空公司直接开的和第三方旅游公司开的电子票都可以计算抵扣吗,有啥特殊要求么
老师,你好,我们之前做账的时候充电桩收入,记得其他业务收入_A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现在多了几个小区,而且领导要求分开核算,我们现在在登记科目的时候是延续之前的,现在登记其他业务收入_B/C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还是记到重新登记到其他业务收入_充电桩收入_A/B/C小区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去年多计提的费用,今年用以前年度调整损益这个科目怎么调整,分录是怎么做的?
老师换法人用终止房产土地税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是饭店,把1层的房屋有的出租给餐厅,小卖店,但是水费单独朝餐厅和小卖店收取的,水费发票是自来水公司统一开给甲饭店,污水处理不征税3元每立方米、水资源非财政票据2.3元每立方米、自来水4.07元每立方米(不含税),合计含税9.5元每立方米。收取餐厅和小卖部也是9.5元每立方米,给对方开的餐厅开的专票9.5元含税(每立方米),给小卖店开的普票9.5元,每立方米。收到的水费做收入,申报的时候按照3%开票的全额申报。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请问正确么?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票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是指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