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具体要咨询当地财政局 一般在原来教育的网站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在哪里查询或办理
江苏的,想补18年的继续教育,在哪里补
江苏省苏州市的报考中级需要会计继续教育满5年吗
请问下2023年继续教育在哪里学习,之前没有学习继续教育的在哪里补呢
江苏的苏州昆山报名中级,继续教育需要多少年?可以补吗?
你好老师: 1、外贸型A公司出口首次退税,税务局要求提供租房发票,但是A出口公司的房东是集团内部B公司,并且B公司股东和A公司股东斯同一个,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供免租协议呢, 2、整个架构是集团公司C统一采购,再卖给A公司出口,现在集团内C公司和A出口公司法人是同一个,退税被提出疑点,出口业务完全真实,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说明才能退税成功呢
一种商品20斤,(1*3袋)交货数量是50,单价是130.92元,折后单价是112.92元,折扣额是900元。我想问折扣额怎么算出来的?谢谢你了
银行结利息怎么做账啊
(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1+名义利率 名义利率3%,通货膨胀率1%,实际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凭证封面后是放科目余额表还是放凭证汇总表?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是贸易公司,老板自己单独有个生产公司,然后他现在想把生产加入我们贸易公司,这样可以吗?
老师:应付账款有没有自动生成逾期天数的公式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包含销项和进项。还是说只是销项。计税依据是什么,销售收入✘0.0003还需要✘120%吗
我不知道哪个网站,我之前做的上海的继续教育
你好 具体教育网站要咨询当地财政局
除了这个有没有其他的方法
去江苏省的会计网站也可以看一下,一般都是在当地的会计网站有公告
https://m.51test.net/show/10063085.html 这里有江苏继续加油介绍,看一下
查到这个 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www.njcz.gov.cn 一、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 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四)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五)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1年4月1日开始,2022年3月31日结束。 三、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 (一)企业类(含我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 1、学习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一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等企业会计准则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2、学习方式: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 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应使用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管理软件加强管理。应在培训前10天把培训方案向我局报备,培训前一周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前一天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等,督促学员认真学习。 (二)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1、学习内容:《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及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预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政策规定。 2、学习方式: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 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四、2021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实施 (一)网络培训机构共三家: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参加学习。 (二)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www.njcz.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学习,学满学分、考核合格后,由网校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学员可在网校打印合格证书,不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三)会计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四)符合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见附件)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 (五)以前年度(2016年--2020年),因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2016-2018年度按原规定执行24学分制),学习和考核方式与2021年继续教育相同。
这个是江苏省南京市的规定
好的谢谢
你好同学: 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