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政策税务局还没正式下文的吧
请问老师,单位购买价值100万的设备,折旧期限按照税法规定10年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吗?图片中政策规定3年的全额,我怎么觉得跟原来出过这么一个政策不一样呢。
老师 这个政策是不是说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没有500万限制?(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老师,关于图片中政策,如果享受,怎么操作?比如我22年购买固定资产原值30万,购买进来以后,我已经每月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然后我在第四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原值的50%是15万税前扣除,余下原值的15万,再按照10年计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扣除?是这样操作吗?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请问这个政策适用于2023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吗
老师你好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 2024年购买的低于100万研发设备如何入帐?
您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老板朋友的车免费挂在公司然后个人卖了1.8万,免费挂靠,之前的财务没有入固定资产,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老师,外贸首单出口,业务说是售价1000,代收付国内运费200,收汇也是收到1200。报关单上e x w1000,杂费200,现出口退税申报,税务审核说出口收入要按照1200。说这种其实是fo b。那我做账和申报免税收入也按照1200?还是就按照1000?
如果季度业所得税是32700,以前年度有亏损-583200,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取数是32700
老师,出口退税申报不一致风险主要在跨年吗?比如6月发生出口,六月账务入收入。七月增值税申报免税收入,进项挂着不抵扣。增值税免税不影响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年度内都可以。不存在不一致的嘛?哪个点影响增值税和所得税风险呢?需要注意什么第一次出口
老师您好。我司老板娘这几年从公司按月薪1.8K出工资,现在公司费用大,想调她这个工资,那现在调多少合适?
小规模纳税人,银行收到20万工程款,未开发票,怎么做账?
老师河南省水资源减免性质代码是多少
公司收到20万工程款,未开发票,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停车场购水的时候人家让付100元水桶的押金现在这个水厂已经不干了钱也退不回来了会计分录怎么做 当时入账是借其他应收款100贷库存现金100
老师,如果科目余额表损益结转平,如何查找资产负债表不平项
请问老师,汇算清缴执行什么政策
您好!目前税务局没出最新政策,还是按照老政策,也就是100万一次性扣除
老政策链接,谢谢
您好!可以参考这个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