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政策税务局还没正式下文的吧

请问老师,单位购买价值100万的设备,折旧期限按照税法规定10年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吗?图片中政策规定3年的全额,我怎么觉得跟原来出过这么一个政策不一样呢。
请教您一个问题: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实务中,会计入账,是否还是应按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好折旧方法后,如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呢?
老师 这个政策是不是说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没有500万限制?(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老师,关于图片中政策,如果享受,怎么操作?比如我22年购买固定资产原值30万,购买进来以后,我已经每月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然后我在第四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原值的50%是15万税前扣除,余下原值的15万,再按照10年计提折旧记入生产成本扣除?是这样操作吗?
老师新政策不是从2018.1.10/2023.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和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我2020.6月份购买的,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啊为什么不能一次性扣除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进项票开回来的名称是钢结构(厂家说都是这样开的),但是我们给总承包单位的是成品H形实腹钢柱 Q355B、成品热镀锌钢拉条 Q235B、地脚螺栓 M24、地脚螺栓 M27,这些名称和钢结构是一样的东西,在做结算资料的时候,是用的开票的这些名称,我就想请教一下老师,这种能正常抵扣吗?
一个药品是规格100g*3瓶/盒*360盒/件,但供应商开给我们发票是100gX3X360,这种发票合规吗,购买方可以接受吗
老师,员工个人自己买社保,现在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后期他投诉公司不给他买社保,公司还要给他补交? 一开始他,他说自己买,实际没买,离职了,又投诉公司不给他买社保
老师,我们是生产制造业,生产加销售的,现在是按发出的商品确认收入,还是按开的发票确认收入呢? 如果按发出商品确认收入,那后期开发票怎么做账呢
小白求解,倒推成本是怎么倒推的?期初材料+本期购入材料-期末盘点材料=领料是吗?然后领料+人工+制造费用全部结转到产成品吗?用不用分到在产品中?在产品我不知道具体的数
老师,制造企业车间统计工作内容有哪些?
老师想问一下,开证书的服务费需要怎样的营业范围?
一个月扣好几个月的公积金,怎么在公积金系统查单位和个人共各扣多少
22年公司因资质补充人员 找人才市场要了一个人才信息过来 为其申报个税及社保 现人才申诉我公司乱报个税 我们并不知情人才市场未经人才允许拿到的信息 税务局通知我们去整改 一般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云信的付款时间是以单据流转时间还是支付时间为准啊?我们跟供应商有纠纷,主要是为了统计是否是先票后款
请问老师,汇算清缴执行什么政策
您好!目前税务局没出最新政策,还是按照老政策,也就是100万一次性扣除
老政策链接,谢谢
您好!可以参考这个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