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不会记入缴费基数,因为不是工资薪金性质的
2、经营所得: 1~12 月份,李某与另外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全年实现经营所得 400000元,按合伙协议在合伙人中进行了平均分配。要求:计算李某取得的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3、财产租赁所得: 3~5月份,出国学习,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每月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为300元。要求:计算李某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4、财产转让所得: 7月份,以每份240元的价格转让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65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要求:计算李某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5、股息所得: 8月份,从境外取得股息所得折算成人民币17000 元(税后),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折算成人民币3000元。要求:计算李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我国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6、偶然所得:12月份,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应获得奖金50000元,将其中的20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赠给地震灾区。要求:计算李某取得的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取得的偶然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财产转让、财产租赁,这些都需缴个税,那么会计入社保基数里面嘛?
老师记得还有什么特殊情况吗?除了金融商品以外,其他的转让都是怎么计算销售额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C.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D.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汇算,是只就综合所得(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这部分收入,还是也包括经营所得、分红、财产租赁、转让、偶然所得这些啊,谢谢
对方是个体工商户,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他们开具专票,请问个体工商户他们需要开什么税率的专用发票了
流通环节的蔬菜肉蛋奶可以加计按9%扣除增值税吗 政策明细可以给一个吗
新教材把债券投资票面利息统一计为“债券投资——应计利息”了。还有一个知识点是,把资本化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计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了。疑问是:假如每年年末计息一次,如果某年资本化期间不足十二个月,该不该按新教材规定做分录,用二级明细应计利息?
私对公转账可以开专票吗?
老师,举例中的内退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吗?
怎么添加不了项目信息?
老师你好我是一名粮油公司新入职会计,我记得之前要报税清卡,现在是直接在税务系统开票就可以,不需要清卡领发票那些吗
老师,公司全年没有营业收入跟营业成本,一季度因为银行利息➕个税退手续费预缴了四十多所得税,全年利润亏损了二十万左右,专管员打电话让调账或者退税,说申请退税会被分到别的税务老师那查账,尽量调账,这应该怎么调呀?
到最后面那里,那个A为什么没了?
筹建期是不是可以好几个月,不是只有一个月?
劳务报酬也不计入嘛
那哪些计入社保基数
不计入哦,基数看工资薪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