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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老师,会计核算成本,是不可以按照两种方法,一个是收付实现制:我当月生产产品耗用的料工费,是产品成本,当月销售出库的产品收入,二者相减就是我的利润;另一个是权责发生制:我当月销售出库的产品收入,对应当月销售出库产品成本,理解的对吗?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块,减当年销售产品对应的材料,如果我们的产品当年没有销售出去,是不是就不能减对应的材料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请问老师,那这部分材料我可以不做在研发费 直接做在成本里面不可以吗? 就是直接走成本反正不能加计扣除 也不兜研发费了 。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8行,减: 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这是什么意思?
请教一下你,研发领用的材料如果形成产品销售出去,取得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作为研发费用了,在冲减开发费用
老师我以为就是放在明年卖出后再减
同学你好,这个也不是绝对的,要看公司具体性质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