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甲挂靠我们公司开票给乙,乙把一部分回款以房抵债通过我们公司转让给甲,我们收到房产再转让给乙,我们都需要交哪些税?需要交房产税吗?需要交的税税率各多少?

2022-03-18 18:0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18 18:04

那相当于你这一边收到房产的话,就是要交契税和印花税,你再给到你的话,就按照销售房产来交税。不用交房产税,销售环节不交房产税,你就交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

头像
快账用户9633 追问 2022-03-18 18:05

税率各多少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18 18:06

孙女多少要看你的纳税身份来决定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18 18:07

这个要看你的纳税身份是怎么样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那相当于你这一边收到房产的话,就是要交契税和印花税,你再给到你的话,就按照销售房产来交税。不用交房产税,销售环节不交房产税,你就交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
2022-03-18
这种操作存在较大的风险。 从业务实质来看,是丙公司向甲公司供货,但通过乙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形式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刻意规避甲公司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从而引发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乙公司除了给甲公司开票没有其他业务,这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空壳公司”,涉嫌税务违规。 即使目前不存在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但这种复杂的交易安排和资金流转可能导致税务认定上的困难和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尽量规范业务流程,使交易直接在丙公司和甲公司之间进行,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完善丙公司的资质和管理,满足其供应商标准。 2.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直接交易,应确保乙公司有真实的业务运营和管理,不仅仅是作为开票和资金中转的工具。 3.对于发票的开具和流转,应严格遵循税法规定,基于真实的业务交易和实际的货物或服务提供情况。 4.保留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24-07-19
您好 您把差额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给乙方 那就是乙方的分包方 这样处理合理的
2023-07-25
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 = 含税销售额 ÷(1 %2B 5%)×1.5% ,即 159300÷(1 %2B 5%)×1.5%≈2275.71 元。 自然人出租非住房,征收率为 5%。应纳增值税 = 159300÷(1 %2B 5%)×5%≈7585.71 元 。 房产税: 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 4% 征收 。即 159300÷(1 %2B 5%)×4%≈6068.57 元 。 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 12% 征收 。即 159300÷(1 %2B 5%)×12%≈18205.71 元 。 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住房免征。 出租非住房,根据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税额计算 。不同地区税额标准差异较大,假设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A 元,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为 B 平方米,则年应纳税额 = A×B,再根据租赁期限换算本期应纳税额 。 个人所得税: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 。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设按一年一次性支付房租,出租住房:应纳税所得额 = [159300÷(1 %2B 5%)]×(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10% 。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所得额 = [159300÷(1 %2B 5%)]×(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20% 。 印花税: 出租住房免征。 出租非住房,按租赁合同金额的 0.1% 贴花 。即 159300×0.1% = 159.3 元 。 此外,部分地区还有可能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一般分别为 7%(市区)、3% 、2% 。
2025-03-13
房产过户,应该是买方缴纳契税
2022-01-2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