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总体思路是,分国按照我国的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跟已缴纳所得税比较,少交的的部分需要在我国缴纳
6.2019年某企业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同年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所得分别为30万元、40万元,适用税率分别为24%、25%。(1)计算某企业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计算A国抵免限额,补缴税款金额;(3)计算B国抵免限额,补缴税款金额;(4)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按国别分别计算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老师 具体分析下怎么做
A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M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M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6.8万元。该企业本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税后收益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如果是这里分公司换成子公司有不一样么?
请问老师,甲单位,2022年的时候,在工商公示准备办理注销,但是因为税务注销出现问题,导致工商注销也无法办理,2025年重新再办理税务注销,请问原工商做过工商公示了,请问2025年如果税务注销成功,工商注销还要做公示么?谢谢
请问老师,单位原来在甲市的A区办理税务注销,因为往来没有清理干净,注销失败,后来第二次又在A区办理注销还是失败,领导把税务转到C区,并且让把账上的往来和固定资产清理干净,请问老师,再去C区办理注销,会引起税务重点关注么?可以正常的办理注销么?
请问老师,单位要注销,账面有十几万的固定资产,请问是否要处理掉。
老师,为什么这里的摊销不减减值呢[捂脸][捂脸]
老师b也是坏事吧为啥不选择呢
老师我从五月份开始建账,之前三四月份不准备建账了,但我的银行存款要怎么做账才能对得上余额
想问下一般纳税人题目,求的是单位成本。如果是小规模它会有求单位成本的题目吗?又是怎么算的?
@董孝彬老师,你好,提问
老师b通俗说的话怎么理解
老师,双休,是月工资除以23还是22,要不要除补班那天
A国应交所得税=90✘25%=22.5<预缴25万,不用在我国再交税,多出来的可以用来顶下年的 B国应交所得税=100✘25%=25>预缴金额20万,在我国需要再交5万
那就是90+100 *25%-25-20?是吗
不是的,分国来算,不能90+100合并算
好的,谢谢
不客气的,题目明确说了要分国算。你这个题目简单没考虑税收饶让
那如果A国是80万呢 那不就是80*.25=20万<25万吗 那应缴纳的算20万还是原先缴纳的25万
只需要补差额,如果征25万,其中20万就存在两个国家重复征税
那多缴纳的5万需要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掉吗
不对,看反了。按我国税率25%就算的应交数<实际在别过预缴数,那就是已经交够了,在我国不用再交税,多交的五万留着,假如它在这个国家第二年又需要补交,可以用这个5万抵顶
那和在B国哪怕缴纳再多的税都没有联系吧?
分过计算的国 两国之间不能抵消 各算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