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总体思路是,分国按照我国的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跟已缴纳所得税比较,少交的的部分需要在我国缴纳
6.2019年某企业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同年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所得分别为30万元、40万元,适用税率分别为24%、25%。(1)计算某企业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计算A国抵免限额,补缴税款金额;(3)计算B国抵免限额,补缴税款金额;(4)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按国别分别计算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老师 具体分析下怎么做
A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M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M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6.8万元。该企业本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税后收益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如果是这里分公司换成子公司有不一样么?
当月还没生产或者还没生产出成品,制造费用怎么结转?
老师好,全国税收调查系统,最后有个这样的表,这个需要填写吗?
影响速动比率的因素有()A存货B应收账款C短期借款D应付账款
1350/(1-0.25)这一步算的是什么?
老师,什么条件下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政策啊?或者哪个最新文件能否发下给我呢?因为刚申报印花税时,系统没有自动弹出减半或者其他优惠后的金额
老师,我们公司是工程施工单位,我们跟一家公司合作取得了一个工程,但是甲方要跟我们合作的那家单位签合同,我们施工,也就是说我们是挂靠方,跟我们一起合作投标的那家公司就成了被挂靠方了,现在挂靠方要求我们给他开9个点的发票,可以吗?
老师,当每股收益分析法,出现三种方案时,怎么两两方案做选择,看不懂
报税实操课不懂的问谁,之前拍的课没时间学,现在自己看回放
老师,合并成本750万股是怎么来的?解析里也没说清楚啊,请老师指教!
道路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费,税率多少
A国应交所得税=90✘25%=22.5<预缴25万,不用在我国再交税,多出来的可以用来顶下年的 B国应交所得税=100✘25%=25>预缴金额20万,在我国需要再交5万
那就是90+100 *25%-25-20?是吗
不是的,分国来算,不能90+100合并算
好的,谢谢
不客气的,题目明确说了要分国算。你这个题目简单没考虑税收饶让
那如果A国是80万呢 那不就是80*.25=20万<25万吗 那应缴纳的算20万还是原先缴纳的25万
只需要补差额,如果征25万,其中20万就存在两个国家重复征税
那多缴纳的5万需要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掉吗
不对,看反了。按我国税率25%就算的应交数<实际在别过预缴数,那就是已经交够了,在我国不用再交税,多交的五万留着,假如它在这个国家第二年又需要补交,可以用这个5万抵顶
那和在B国哪怕缴纳再多的税都没有联系吧?
分过计算的国 两国之间不能抵消 各算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