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那您去年有没有做未开票销售收入呢?

个体工商户 核定征收;2021年 9月 到11月份销售货物99520元,当时客户未结款 挂的应收;今年4月份结款到个体工商户的公户,需要开发票 这个按几个点
2021年9月-11月份给一个客户供货99520元,当时挂应收,2022年4月份结款到公户,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现在客户要发票普票就可以,按几个点开呢
老师,个体工商户2021年没有账,22年改为查账征收,21年银行账户有余额,实际有存货,22年1-3月份销售了21年的存货,1月份账户收到去年12月份开的发票销售收入款项,22年4月份还把银行账户现金取现了为零,由于是个体,没有员工,账面还计提工资吗?起初的银行账户余额怎么做账?今年的销售怎么做账?实际的库存怎么做账? 今天收到去年的收入款怎么做账? 去年没有开过进账发票。
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丁客户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的总价款为60万元,当日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20万元。4月1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丁公司发出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货款为60万元,增值税为7.8万元,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0万元。4月20日收到对方补付货款①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②4月1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丁公司发出一批商品,并结转成本③4月20日收到对方补付货款④假定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80万,那4月20日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丁客户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的总价款为60万元,当日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20万元。4月1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丁公司发出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货款为60万元,增值税为7.8万元,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0万元。4月20日收到对方补付货款①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②4月1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丁公司发出一批商品,并结转成本③4月20日收到对方补付货款④假定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客户预付货款80万,那4月20日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朴老师 我提问的这个问题 第一问回复我现在再仔细想了下,是不是应该是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它来去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呀而不是新加坡的A公司它自行申报?老师你再给我看看,我想来想去都觉得不是很对。这国际税收好难,我听课看书都看到眼累。
每家公司都有替票行为?我在这家单位干了2年多,会计口头让我和大家要替票,大家也挺烦的,后续我被公司辞退不分不给补偿,我想仲裁,但是这工作期间我找大家要替票了而且很多,仲裁会盼我一分钱得不到?我当时不知道没票子拿替票是违规的,这法官司才知道,出纳岗位
失业十多年的40岁女,是2026年5月份考完初级会计立马找会计工作还是直接考06年9月中级会计三门?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准备把酒店转给别人,我们是注销原来的酒店好呢让他们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还是说直接工商变更就好了
董孝彬老师,国际税收还有以下问题。 我分不清怎么为什么要去分营业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收入这些。以下是我的疑问:我一个境外公司设立在境内的分公司,我的营业利润不就是类似我们居民企业一样吗?我不是也可以有租金特许权收入吗?这些不都是我分公司的营业利润吗?那这里说的要区分哪些是营业利润,哪些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哪些是利息租金收入,这些说的是什么意思?要区分这些不同的收入是不是对未在境内设立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企业来说的而不是对像设了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来说的?
董孝彬老师,你在吗?我想问国际税收的问题。 1.非居民企业都是指境外的公司,对吧?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成立的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是我们上面第一点写的非居民企业,对吧? 3.在境内的分公司如果在境内赚钱或者赚了境外的钱但是与境内的分公司有关,那我们就看作是上述第一点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赚了钱从而需要对这家分公司征企税,对吧?也就等同于是已经向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征过企税了,而不需要说对分公司征了一次企业所得税之后又对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再来征一次吧? 4.接第三个问题,境内的分公司按照利润总额交了企业所得税之后,把税后利润汇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这个时候是不是只要扣一笔10%的预提所得税就好了?
老师,我外贸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的商品退税率只有6%和9%,当月采购发票还没到,还如何做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啊?
自己注册个网店,个体工商户,自己给自己交社保,每年都没有流水,会不会被注销?
老师:公司是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有技术咨询这一项,现在能开咨询服务的发票吗
同一份增值税申报表可以更正几次?
老师 没有的 个体工商户 核定征收的 都报过税了
正规操作的话,您做未开票销售收入,然后今年开票就可以用当时适用的税率,您之前没有做的话,就可能应该要用现在的税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