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的 是这样的
现在是不是小规模开票,专票的税率是3%
现在小规模百分之3的税率开专票是不是开3%的,而不是1%
小规模开专票,税率是不是3%?小规模开普票多少钱内是免税的?
小规模现在开专票是3%税率嘛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现在税率是3还是1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电梯维保费10000元维保一年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付给对方租房费一个月一付会计分录怎么做
领料领多了导致原材料余额为负数,具体更改几个科目具体举例说明一下
老师,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竹子(农产品)加工厂,2025年1-4月份可以自己开反向票,5月份要重新认定,可是5月份没有生产不知道,现在6月份只有两天了认定怕来不及,6月份有销售额12万(含税价),销项税额1.3万,税管员说下个月认定好,再补抵扣。那我7月份报税要交1.3万?账务处理如何处理?到时候如何处理
请问一下为什呢÷40%,老师
收厂房办公楼租金什么时候在账上确认收入。合同上没有写付款时间,只写了日期3年的
老师,请问下长投中不管合并不合并,双方有往来款项,为什么要把这个往来应收款转到长投后,又转回应收呢?
收厂房办公楼租金什么时候确认收人。合同是3年的合同
老师这个题目到底是年金终值还是复利终值啊 我觉得是年金终值 如果复利它不应该是烦利利息的样子 现在每年是2次 一次是100000*3%=3000这不是6期的3000的终值嘛
老师 我就是看这几道题我就晕了 第一道题 求税前资本成本,先求的折现率 折现率然后不能直接是税前资本成本嘛 然后还要根据这个按照有效年级率的方式计算。 第二提那个也是以970价格购买了债券,这不是还是一样求折现率嘛这就是到期收益率 这要是按照第三题的话那不就是税前资本成本嘛 按照第三题这个模式 那不还是本金和利息折现到现在的价值嘛 麻烦老师给解答下啥时候折现率就是税前资本成本 啥时候还要用有效年利率来当成资本成本 试着太晕了
老合同的话,能不能开1%
从4月1号开始,小规模,要么是3%,要么是免税,对不对。除了特殊的销售。
这个是不是使用于全国
你好是的 现在开不了 1的,全国政策
老项目呢,能不能开1%
你好原来报过无票收入的现在开票可以
必须要进行无票收入报过才可以吗?
有没有法律文件
我是收票方
是的。因为现在没有一的税率了。原来申报无票收入的才能开一的。
有没有参考政策
。有文件规定的,我需要去找。
好的,麻烦老师了,帮忙找下
查到了发票不要急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56639.html 这里有相关的解释 还有图
内容比较多,我粗略看了下,好像没有说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文件号里去看,有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此前已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相关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