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是以你的开出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仅供参考,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如满意,请给予五星好评以便更好地进行服务,谢谢!
老师你好,广告服务的公司,进项票收到的是广告服务,销项开出去的是信息服务费,我们开出去的信息服务费销项和进项可不可以作为广告服务的收入减去上游给我们开的广告发布费的差作为文化事业税的算税标准,比如7月份我开的是5万信息服务费的销项,我取得的是广告发布费3万的进项和信息服务费1万的进项,文化事业建设税=5-3-1=1×3%=0.03对吗?就是说进项和销项的开票项目不一致,业务内容是相同的都是广告服务方面的,就可以进行文化事业建设税的收入支出抵减嘛?
老师,请问下,我公司收到一张广告服务:推广服务1万,计算文化建设费基数时,可以减除吗?
老师,请问下,我收到了一张广告服务*推广服务,这个在计算文化事业建设基数时,可以减除吗。政策上说广告发布费,这个推广服务属于吗?
支付给其他公司的广告服务*推广服务,在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基数时,能减除吗
老师好,我开出去的发票是广告服务*广告发布费。我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我今天收到的发票是广播影视服务*广告发布费,请问这个可以抵扣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没明白,政策这个我知道,而且价税合计啊,我问的是,我付给人家的广告服务,推广服务这个能作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抵减吗?
有发票就可以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