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 一、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10%、6%(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售收入的3%(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30万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老师您好,这个题怎么计算的
老师,我私人账号给员工发工资,他没有考勤打卡没有合同,如果他去告我们没交社保,我们怎么解释
新接手过来,老会计都当月计提当月发个税,实际是当月发的是上个月的个税,我这月这么做分录对吗
物流运输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都是往外开票,对方都是个人,这种情况怎么能少交增值税?
公司司机出去送货给的餐补可以不凭发票报销吗?未计入工资,如没有发票是不是要入工资
小微企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退增量留抵税,全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小规模开的采购专票能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的进项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存货填写余额就不对,但是填写本期减少额就是对的,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如果不想解答就不要接问题,谢谢
你好老师,请问编制现金流附表的时候,经营性应付里面的应付账款可能会包含应付工程款和设备款,这两项要不要剔除呀
公司减资帐务处理。需要交税吗
不是,现在小规模不是免增值税吗,那肯定没有附加税,然后一般纳税人收入多少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附加税如何交,
是的没错,同学您好,小规模4月1号起免增值税了的 普票免增值税了的,专票3%,另地方税收优惠各省是不统一的,多留意当地政策
北京一般纳税人哪
一般纳税人有不用交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情况吗,只交城建税
这个真假
这个是真的,很多省都颁布了自己的优惠政策,基本上与这个相同,有些优惠力度大一些,具体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优惠政策为准
北京有吗
北京有这个吗,有的话限制收入是多少
没留意过北京的,北京作为首都的话应该政策比较丰富,你查询一下北京市政府部门的一些税收优惠公告,或者北京市税务主管部门都会有这类通知的
好的,谢谢老师
有空给5星好评。谢谢!(在我的提问界面-结束提问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