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能税前扣除的 ; 这个要 营业外支出核算
居民个人陈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800元、200元、50元、800元,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 (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 (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 (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陈某预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 要求: (1)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使用综合所得累进税率表)居民个人陈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800元、200元、50元、800元,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 (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 (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 (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陈某预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 要求: (1)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1.贾某就职于境内甲公司,2019年.情况如下:(1)贾某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00000元。(2)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贾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5000元/月。(3)贾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贾某为独生子,其独生女正就读大学3年级;贾某父母均已年过六十。(4)贾某夫妻约定由贾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 求(1)贾某当年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费用(2)贾某当年专项附加扣除的费用)(3)贾某当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4),贾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疑问: 题目中第四条已经说明,夫妻约定由甲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并不包括赡养老人的费用,那么为什么计算专项附加扣除的费用时为12000+12000+48000
就是有个证挂别人公司,然后有款要打就得证件本人卡里(相当于自己就是过一下) 比如别人的钱从我账户出去的劳务费,到时候退税的话是要退给别人吗?还是退自己卡上不用给?因为操作退税补税是个人。所以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因为钱只是过一下,自己承担那些风险,已经发生了有啥好的补救方法?
老师,关于个人挂靠社保骗取的生育险退回社保局,但是生育险已经支付给个人,相当于退回的生育险就是公司自己承担了,这个损失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