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税目前是按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老师补缴纳以前年度的水利建设基金分录怎么写
老师,我想问下印花税是按照开票和取的进票价税合计的金额申报对吧
现在不是已经办理退休了吗 工资还是正常计提吗
老师,请问销售的提成是放在哪个科目
请问老师,资产报废,没提的折旧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吗
老师,我们公司帮别人走一笔贷款,他们贷款付到我们账上,我们再转给他们,这个转账备注怎么写了?
老师在一个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内给公司提供劳务,干些抛丸,转运,打磨,清渣,喷漆装车等劳务,是开具现代劳务还是开局建筑劳务发票
劳务公司开出的全额发票3500和差额发票3500,抵扣500,征收率5%,对于购买方交税有什么影响吗,求计算公式
房租合同是3年,我应该怎么分摊,怎么做账
我想请教你一下,代理服务费的收入确认时间,我客户货已经走了,但是我还没有收到代理费,也没有开票给客户,这样我需要确认收入吗?
房地产企业已销售部分如何核减
已售房屋土地使用税怎么核减?已售房屋土地使用税,在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时候填写减免就可以了。 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项目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