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税目前是按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老师,劳务派遣上一级的税收编码是什么?
老师,年底的成本过高,收到的发票可以只抵扣进项次月再计入成本吗?
老师:生产企业,不走免抵退,怎么免税申报?
老师您好,现在开始没有劳务这个大类了,那以前开维修类,大类选择的是什么大类呢?
老师好,建筑公司有个异地项目,之前办过外经证,以后开票直接复制粘贴之前开过的票可以不
老师,过年期间给员工办公室每人放一份果盘,总金额1000元,这个应该怎么做账?
老师,2026.1.1起新项目中甲供材简易征收的政策取消了,清包工还可以采用简易这个政策文件有没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租用的房屋房产证上面有3个人的名字,那他们开发票给我们是一个人开还是3个人都要开呢
老师,我们要买购物卡给客户,收到了发票是全额全部计入业务招待费就行是么?
公司前面都没有自己的会计,都是代理计帐的,现在老板自己叫了会计,然后我有一点的会计基础,但是对于整个流程还是蒙的,那对于前面代理公司做的帐,要用什么要求呢?
房地产企业已销售部分如何核减
已售房屋土地使用税怎么核减?已售房屋土地使用税,在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时候填写减免就可以了。 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项目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