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会计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那么税法上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话需要考虑计提的减值准备吗(不是最后两年)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是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应为地域问题不太能接受热餐,所以设备都闲置了,那这些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和税法上是否可以暂时不参与折旧
老师你好,请问闲置的机器设备是否需要计提折旧?税法中提到,闲置的设备是否不需要计提折旧,那两者如何衔接?
老师您好,请问,已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增加辅助设备增资,增资部分需要计提折旧吗? 折旧是按增资部分的原值计算吗?不考虑已提完折旧的那部分原值了吧?
老师。你好,请问车间几个月没有生产,车间里的设备还要计提折旧吗?如果需要计提的话是记入哪个科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