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发票专用章没有吗?

老师,收到一张电子发票,发票上面没有销售方章子这几个字,发票可以用吗?这是什么新规定嘛
老师,收到一张电子发票上面没有签章,能用吗?有人说是新版?找郭老师谢谢
老师,请问现在电子发票哪些是需要盖章的,哪些是不需要盖章的,我收到一张电子普通发票,下面有销售方(章)的字样,但没有盖章,也不知道能不能用
请问老师,收到一张电子专票,但是上面没有对方的发票专用章的,这样是正确的吗?
老师网购的东西,开发票有的没有盖发票章,这个可以用吗?可以记账吗?电子发票现在是什么规定?
怎么批量修改秒账销售单的均价
你好!我一年收入未超过12万,但是应缴纳税是2000元,已缴600元,但是已经申报免个税了,还需要补税吗?
老师您好,固定制造费用闲置能力差异,是正数怎么是不利差异呢?预算比实际大怎么变成不利差异了
线上天猫平台的开票可以不管是几月份的订单,只要是当月开票就算是当月的开票收入,线上总收入减去当月线上开票就是线上的无票收入。如果当月的开票包含了前面几个月订单的开票(前面几个的订单这个月才申请发票),那要做账和做会计分录吗?
线上天猫平台的开票可以不管是几月份的订单,只要是当月开票就算是当月的开票收入,线上总收入减去当月线上开票就是线上的无票收入。如果当月的开票包含了前面几个月订单的开票(前面几个的订单这个月才申请发票),那要做账和做会计分录吗?
本月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出现增值税留抵税额,要求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本月也无印花税。那重分类后,还需将转出未交增值税(负数)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么,营业税金及附加还需结转到本年利润么
朴老师,麻烦问个事,消费者可以对配送的陶瓷餐具提出哪些要求和哪些合格证啊
半路结账,但是之前的账本都没有,电局系统也没有数据,怎么办?银行有流水,只是帮老板交社保,现在收入50个,老板不想贡献企业所得,怎么整,成本票也没有,可以把去年的社保费一起做到今年吗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有两个股东,二十几号开通的税务登记,到现在还没有业务,是不是下个月再做人员信息采集也行?两个股东是不是都可以发工资?
老师,二奢店,无法取得成本票,应该怎么规避,
是的,而且还没有销售发发票章。这几个字
老师,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所以这是可以的,老师
多少号文件
好对的是的可以使用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