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贸易公公账收到国内个人账户转款,是要开发票的,如果对方不要发票,可以自己留存。贸易公司向厂家拿货,是需要厂家给贸易公司开发票的,有采购就有销售,有销售就有采购。企业所得税所得额=【贸易公司向个人账户开票收入金额(不含税)-贸易公司向厂家拿货的采购发票金额(不含税)-国际物流开的普票(含税)】*所得税税率
某贸易公司,收入来源为国内个人账户转账进贸易公司公账,不开票,贸易公司向厂家拿货,拿货后发到国际物流,贸易公司用公账给国际物流转账,国际物流开普票给贸易公司后把货物发往国外,问:流程是否有问题?贸易公司向厂家拿货需不需要开票,企业所得税该怎么算?
您好,我是国际贸易公司。刚成立一年。目前在国内没有出口业务,在欧洲承接了一项德国公司的采购和代缴税业务。收的是代缴税的服务费年5000欧元。流程是我客户的供货商提供货物是欧洲当地库存的处理1-3折的货物,我客户给我派安盈账户货款,然后我付货款给供货商,嘿嘿供货商给我开发票,欧洲当地从波兰发货到德国。这部分全部在欧洲(中国境外),之后我再给我客户出欧洲认可的发票,同时对波兰和德国税务局交税。我要问的是, 1、这部分需要记账吗?怎么记账。(如果记账,就要涉及库存,但我没在国内,是直接欧洲当地发货,我查文件叫转口贸易)。 2、每年5000欧元的服务费,我不知道怎么提取和交税合理。 3、派安盈货款这部分在欧洲各地已经交税,国内不需要交税,但是如果记账,是否会涉及税收问题
外贸企业,老板有公司在香港,内地公司现在出口设备到伊朗,设备出口退税率13%,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是香港公司,发货人内地公司,装箱单、形式发票及提单的对方公司都是境外伊朗公司信息,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内地公司跟香港公司签订,国内销售发票也开给香港公司,报关单内容:一般贸易,成交方式FOB,贸易国:中国香港,抵达目的国:伊朗,境外收货人:香港公司,已经预收香港公司20%货款。问题一:装箱单、形式发票及提单跟贸易合同及国内开具销售发票公司名不匹配,后期是否影响退税。问题二:货款未收齐不能申请退税,退税时间是24年4月15日前需收齐货款都可以申请退税吗? 还是退税对收货款时间有限制,收货款时间是多久呢
我司为自贸区企业是A ,国内供应商是B,国外客户是C C从A处采购商品(美元结算),A从B进货(美元结算),由B出口,A提供给 C清关手续,提单在路上更改发货人和收货人,这个业务在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合规合法呢? 这个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一种转口贸易,也就是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B公司作为实际出口商,C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在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问题:A公司从B公司采购商品时,B公司应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再将商品卖给C公司时,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问题:B公司作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外汇管理问题: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同
请问贸易公司收到外销客户寄的物料,不用支付货款但会代客户支付关税,再在国内找生产企业帮客户把这个产品加工好后发给客户,这种情况怎么做账
老师:W小规模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法人为自然人A,100%持股,自行拆分为50股,每股2万。现A以每股优惠单价1.5万转让15股给B,A共收到股价款22.5万,且B以2万的固定资产入股。 问题1:固定资产入股没有发票,只是AB双方口头约定,固定资产已交付A使用,这部分怎么入账? 问题2:B的占股比例在企业变更时怎么算?
老师您好,我计提所得税每个季度是按照年累计金额计提的,但是后边一个季度亏损了,我不用交税,但是我按照年累计利润总额计提了,之前交的多就不交税了,并把所得税费用也结转了,但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还有余额怎么办
老师:W小规模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法人为自然人A,100%持股,自行拆分为50股,每股2万。现A以每股优惠单价1.5万转让15股给B,A共收到股价款22.5万,且B以2万的固定资产入股。 问题1:固定资产入股没有发票,只是AB双方口头约定,固定资产已交付A使用,这部分怎么入账? 问题2:B的占股比例在企业变更时怎么算?
老师好,特殊业务处理中以旧换新,收回旧货,需要确认进项税额吗
江算清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增值税收入。增值税收入是对的,这个怎么处理?
老师,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这个知识点在课本的哪个地方?我找不到
2024年的项目,现在才发工资,工资表上的日期写的2024年6月,申报个税是2025年5月,这样可以吗?
老师您好,计提所得税是看年度累计利润总额计提还是看月度盈亏计提所得税
出票日期中,“零壹月”可以变造成“零壹拾月”,相应的日中“零壹日”“零贰日”“零叁日”都可以后面加 拾 变造。是不是?
老师,我们是供应链企业,专门给大学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问一下,项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学校询价,用的是某个员工的车子,领导说是给那个员工100元,相当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补贴吧。我们是5月份发4月份工资,这个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资表里,给这个员工以加油补贴的形式发给他?不过这个加油补贴,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个月固定的补贴。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是偶尔发生的,偶尔会用到员工的车子
这个流程这一块有问题吗?贸易公司如果不开票会怎么样?如果开票是来给个人吗?因为货物是运到国外,但是所有交易都是在国内转账的
严格来讲,票款货是一致的,也就是贸易公司开发票的对方客户、给贸易公司付货款的客户,收到货物的客户是一个客户,如果不是将来有一定的风险,税务局会查你,但是只要你是正常经营的业务,有合理的理由解释,也可以说的过去。如果贸易公司收到款不开发票,属于隐蔽收入,逃税是违法的
收到了款项进公账,那公账的钱就是收入呀,然后减掉找厂家拿货的钱还有物流的运费还有员工工资,剩下的就是利润呗,然后拿利润交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给个人开票了,是不是也要缴税?那正规的流程就是,国内个人账户给公司转账,公司给个人开票,然后拿进账去厂家买货,找厂家开票,然后找国际物流运往国外,找国际物流开票,这样就OK了吗?因为是运到国外,是不是涉及到海关税啥的?但是贸易公司只跟国内有交易记录
公司给个人开发票,根据贸易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根据所属行业规定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减去可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正常的出口销售环节是免关税的。 另外有一个问题是:国内给贸易公司打款的个人和你运到国外给的个人有什么关系吗?
但是公司没有做海关报税,国内的个人和国外的个人没有任何关系的
你是贸易公司,算是出口业务,增值税是免税的,建议你正常走报关,你可以找代理做这一块的。比较省事
可是钱并不是从国外来,都是国内的进账,这个没有关系吗?
只要你能解释为什么国内个人付款给贸易公司,而贸易公司出口到国外,道理上这两者应该是一致的,通俗的讲就是谁付钱买货,货就到谁手里。
客户给贸易公司写支票,贸易公司找国外中间人存支票,中间人存好票后找国内亲戚给贸易公司转人民币,就这样,这样的流程有没有什么问题
我明白了,你们可以制定一个合作协议,客户是甲方,贸易公司是乙方,第三方就是这个中间人和国内的亲戚,互相提供哪些业务事情,一方面是表示业务的真实性,也是保护贸易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