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是给的深圳疫情社保补贴。

请问下深圳这边疫情期间社保或者税费是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请问深圳公司社保最近有什么补贴吗?怎么账户收到钱
坐标深圳,六月公司收到备注为”稳岗补贴”,和”社保费”这两笔钱,付款名称都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请问老师怎么这两种做账方式一样吗?分别怎么做账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从深圳搬到东莞就业,现在购买的还是深圳社保,我们按深圳的对公账号给员工发工资有什么影响吗
我们最近收几笔退款,行政说是社保退费补贴,请问知道这个是什么情况下才能退款吗
去年的印花税今年1月已经交了款,但该印花税所属期选在26年1月,导致去年报表填了税金及附加多,实际缴纳数少,要怎么处理?
你好,我公司3月份刚开始做业务,跟个人(中间商)拿货,微信支付的货款,后面我公司要求他要注册个体户开票给公司,5月份他注册好了个体户,现在想问下3-4月份跟他拿的货是否可以让他补开发票,原先微信支付的货款是否需要重新对公转账后才能开票给公司?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怎样操作比较合适?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在2024年12月份买了一辆车,在2025年一季度预缴时候没有选择一次性扣除,现在还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一次性扣除吗?
老师,为啥现在在电子税务局导出来的申报表都是封面呢,怎么能导一整套?
老师老板个人的房子租个她名下的一个公司(诊所)和个体户,可以把租金分摊吗?公司需要发票入账,个体户是核定征收8000以内不用交税,可以只开公司分摊的那部分租金吗?
老师,应收外币0,人民币还有余额,怎么办?
税务软件和财务软件那里下载呢?
个体户从开户到做账,报个税等,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麻烦给一个,谢谢
老师,比如出口1000美元,汇率7.1,做会计分录摘要怎么写
自己公司购买的产品赠送市场销售人员了,价格如何定。分录如何做
没有申请啊问题是
同学你好,是的,没有申请社保直接给了,具体收到多少钱呢?
几千 有没有政策文件看一下
同学你好,具体如下;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标准人均500元,按平均参保人数作为计算标准,时间段是 2022年1月至4月,符合补助的单位不用申请,会自动发放,有些单位已经陆续收到钱了,这笔钱不一定是整数,因为1至4月的平均参保数不一定是整数,详细的情况可以登录参保帐户--失业险业务--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进行查询,另外,有些单位还会收到一笔钱,是 稳岗补贴,每个单位都不一样,也是自动核发。 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我市对因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市社保经办机构已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首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500元。补助结果请至“单位社保服务网页-失业业务管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办理结果查询”中查看。 二、经数据比对无法获取准确信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存在重复参保职工等情形的企业、单位,可在2022年7月份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渠道与社保经办窗口同步开通,请留意单位社保服务网页-失业保险业务模块。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发放。 三、如自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的,可联系市社保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符合领取补助资格及发放补助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补助的,企业、单位有义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追回上述补助资金。 五、欺诈、冒领、骗取基金的,按照《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等规定处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尊敬的参保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我市对因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市社保经办机构已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首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500元。补助结果请至“单位社保服务网页-失业业务管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办理结果查询”中查看。 二、经数据比对无法获取准确信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存在重复参保职工等情形的企业、单位,可在2022年7月份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渠道与社保经办窗口同步开通,请留意单位社保服务网页-失业保险业务模块。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发放。 三、如自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的,可联系市社保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符合领取补助资格及发放补助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补助的,企业、单位有义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追回上述补助资金。 五、欺诈、冒领、骗取基金的,按照《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等规定处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