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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之间互相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政策或者怎么交税有吗

2022-07-01 23: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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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 05:12

同学你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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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334 追问 2022-07-02 11:05

好的,请问我想了解各个税的法,是要看什么书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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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02 16:49

你好,这个你可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也可以上本省的,或者本市的税务局官网都会有,不需要特意买书,如果你现在正在考某一个会计职称的话,那么,无论是中级还是CPA,里面带的税法都基本上是足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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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334 追问 2022-07-02 16:56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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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02 17:01

同学你好,很高兴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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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07-02
这个的话,企业取得贷款 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 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0-05-20
同学您好,增值税优惠政策 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光伏发电属于新能源,利用光伏发电或是有生产光伏发电产品的企业,国家政府在税收上是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这些企业大力发展,减轻它们的经营负担.那么,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有1、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 2、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 3、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4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根据财税〔2008〕116号规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根据财税〔2012〕10号规定:“一、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建议您核实企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022-05-17
 你好     你看下公司类型还是有限公司还是独资企业。 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 那么增值税按1% 企业所得税  这个还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 。 这个可以享受月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的 
2021-01-13
您好,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 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退税比例根据产品和劳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的规定 2.(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5点规定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属于目录规定范围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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