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那您让对方红字冲回重新开具发票
位于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6年8至2017年10月开发某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下。2016年8月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20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财政票据。当期对80%土地进行了开发。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9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合同规定工程价款850万元,已开具相关的发票。发生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100万元及加收的罚款5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且不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证明。2017年10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30000平方米,截至2017年10月底共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取得含税收入4500万元,剩余10%建筑面积当年对外出租,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已知2017年10月发生可抵扣进项为265.32万元,当地契税为4% 1.2007年10月清算准予扣除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2.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 3.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 4.清算时准予扣除的扣除项目合计 5.10月销售房产应纳的增值税 6.2017年10月应纳土地增值
长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22年长宏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2月2日,委托泰山公司销售商品2万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250元。合同约定泰山公司应按每件320元对外销售,长宏公司按售价的5%向泰山公司支付手续费。4月10日泰山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万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1.6万元,款项已收到。长宏公司收到泰山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泰山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长宏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长宏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商品成本。(2)10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20万元,已经预收80万元。余额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5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30万元。(3)11月10日,向
长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22年长宏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2月2日,委托泰山公司销售商品2万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250元。合同约定泰山公司应按每件320元对外销售,长宏公司按售价的5%向泰山公司支付手续费。4月10日泰山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万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1.6万元,款项已收到。长宏公司收到泰山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泰山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长宏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长宏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商品成本。(2)10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20万元,已经预收80万元。余额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5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30万元。(3)11月10日,向
我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只有开发一个小项目,现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核查时提出多张建筑安装的发票没有备注上发生地“市、县、或项目名称”而不准予入账开发成本,金额高达900多万,占了整个开发成本的13%,我公司该如何应对?
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只有开发一个小项目,现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核查时提出多张建筑安装的发票没有备注上发生地“市、县、或项目名称”而不准予入账开发成本,金额高达900多万,这些成本的开票时间都在2016年5月后到2017年3月份,占了整个开发成本的13%,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
老师,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全部费用包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分录怎么做?要不要计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计提工资,缴纳了个税,工资没发,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你好,现在员工入离职劳动关系备案系统在哪里啊
老师,善意取得的不当得利,已经转给第三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900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900 贷:银行存款9900 这样做账务处理分录正确吗?工资不准时发放 贷:银行存款100
帮写一笔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每月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分录
公司把土地卖了,怎么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是第几章内容?感觉没学到这块
公司出售土地,缴纳的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半政策吗
课程的有效期多久呢?
跨几个年度可以重新开具发票吗?开具的发票时间也与业务发生时间对不上
您好,是可以的,按业务实质,但是超过5年了,比较麻烦
超过5年是怎么个说法?
您好,就是发票超过了5年,替换的话,企业所得税不一定确认
有超过5年相关的所得税税法支持吗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问过对方公司,负数发票开不了了,现在都启用电子发票了,以前年度的发票已不能开具负数发票了,除了重开发票,没有其他可应对的方法了吗?
您好,您应当与税务沟通,负数是可以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