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售金融资产,它是差额征税,差额征税,也就是用你的卖出价格减去之前的买入价格的差额来计算增值税。 2,没明白你的意思,应收股利是单独的科目,他不用放到公允价值变动这个科目里啊。
2018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发生如下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 (1)4月12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企业股票20 000股,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900 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甲企业将该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6月30日,甲企业持有乙企业股票的市价为920 000元。 (3)7月6日,乙企业宣告以每股0.2元发放上年度的现金股利。7月10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向其发放的现金股利,假定股利不考虑相关税费。 (4)7月18日,将持有的乙企业股票全部出售,价款为1006 000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6 000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进行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老师,这个简答题怎么做吖
老师,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时候,公账之差计入投资收益。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长投,那相当于先卖后买,然后在换科目,但是书上例题说的是交易日当天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把公账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里了,我困惑的地方就是这个为什么不计入投资收益,而是公允价值变动呢?那我要怎么区分应该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还是看做处置资产计入投资收益中呢?
老师,这个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时候不是已经出售吗?出售了就要确定投资收益是吧,如果确定投资收益的话,这个公允价值变动应该没有在这里面了呀,可是现在我一看到这个我又晕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搞了阿?老师,可以帮忙分析讲解一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科目怎么判断嘛?
2019年1月1日,A企业购入10万股面值100元的股票,A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1050万元(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应收股利50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2019年1月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股利5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股票公允价值为1120万元。2020年1月6日,对方企业宣告2019年应收股利30万元。2019年6月6日,将该股票处置,售价12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做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购入股票分录(请填上金额,将完整分录写在答案里)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投资收益应收股利贷:银行存款接上题,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应收股利50万元。
2019年1月1日,A企业购入10万股面值100元的股票,A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1050万元(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应收股利50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2019年1月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股利5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股票公允价值为1120万元。2020年1月6日,对方企业宣告2019年应收股利30万元。2019年6月6日,将该股票处置,售价12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做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购入股票分录(请填上金额,将完整分录写在答案里)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投资收益应收股利贷:银行存款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你完全没有回答我问的问题[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这里怎么没有增值税了?
第一个图片是购买进来的时候,购买进来你的交易费用人家开了专用发票,你不就是放到进项税的,这个没问题。
第二个问题,前面跟你解释了,出售金融资产,不是你出售的时候就立马交增值税,你是要去计算这个差额来交增值税。在你后面应该还有个知识点是专门讲那个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值税,他不是在这里一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