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根据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丙公司与伪造人财务要人员 合谋,属于恶意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丙虽然没有取得票据权利。但是丙在票据上的签章是真实的,只要丙在票据上的签章是真实的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因为票据具有文义性,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都严格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 所以丙在票据上有签章,签章真实就要承担票据责任。
老师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让我们写自查报告。税局的意思是不想着让我们交税,自查是不就是税务局已经关注到我们的异常了?
买的瑞祥卡开的现代服务类场地费,策划费,交通费,餐费这些发票,可以做账做费用吗?
计算留存收益增加额今年的留存收益减去年的留存收益吗
求几个字母的值,怎么解?主要后面几个名词不知道什么意思,怎么求
请问老师,公司业务人员在别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和我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业务人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我们公司有打卡,第二种在我们公司没有打卡,请问他们的业务提成按什么申报个税
注会财管,第9章。老师好,请问这道题,租赁方案,租满6年以后,咱(承租人)买下来这个资产花的那60万,是按付现成本那样60×(1-T25%),还是像此时点外购社备(固定资产)那样就原数60的现金流出
公司自购房子办公,房产税怎么交吗?比如价值11万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推行的电子凭证具体是什么意思?必须在财务软件上做账吗?
老师,旅游行业,差额计税,科目余额表未交增值税怎么调和做分录,账里需要交税,税务里不需要交税,实际成本大于要抵扣的税,所以不用交,那怎么做账呢!
老师:公司是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1)例如2024年的1到6月份,付人工费,做了分录是: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月底结转成本,做的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人工费,这样对吗?但是7.8两个月份没有工程做了,但为了留住员工,依然发放了工资,做了分录: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那么月底了,要怎么结转呢?2)9月份又接到工程了,这个工程做到2025年2月份才结束,每个月都是做: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月底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人工费,这样的分录对吗?这样到2025年2月份工程结束,成本是包含2024年9—12月份的人工费,2025年1-2月份的人工费,那么税局会认同2024年的9—12月份的这部分人工费的成本吗?这部分个税是在2024年申报的
可是签章是伪造的呀
同学 乙公司的签章是伪造的,但是丙转让给丁的时候要盖它自己的章啊 它的章是真实的啊。
我懂了,伪造的是乙公司的章,丙公司是真的章
乙公司的签章,伪造人是乙公司的A,还是丙公司呢?A和丙是合谋
同学 伪造的是乙公司的章,丙公司是真的章--对的 这次你理解正确了。 ,伪造人是乙公司的A,还是丙公司呢?A和丙是合谋---伪造人是是A和丙 共同的。
关于票据法说,被伪造人与伪造人都不承担票据责任。这与我刚才问的那种对比,如何理解呢
同学 就被伪造人来说,票据行为的成立,以行为人的签名或签章为绝对要件,因此只有在票据上签名或签章的票据关系人,才得以票据所载文义承担责任,而有关票据上虽然有被伪造人的签名或盖章,但并非出自该被伪造人的真实意愿而为之,既非其亲自所为,也未授权委托他人所为甚至其名章也是他人仿冒篆刻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被伪造人可以不承担任何票据和票据法上的责任,也不用对任何人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
伪造人呢
同学, 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1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 但现在题目种是伪造人已经签章了,所以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