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备注栏的填写。没有填写的有效。

请问,房开企业,收到的广告设计费发票,备注栏无写工程地址,项目名称,这么发票是否有效?
请问,房开企业,收到工程设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有效的吗?
请问,房开企业,收到的规划设计费专用发票,在备注栏只是写第几期设计费,没有写项目地址,可以的吗?
公司收到同一家建材经销商开具的人材机发票,备注栏里面有的备注了工程项目和地址,有的没有,请问发票中备注是否必须备注
请问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材料,比如水泥 涂料 石材等计入了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取得的发票没有填写备注栏的项目名称和地点的话,土增清算时可以扣除吗?
郭老师,电商出口和一般贸易出口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需要我们会计申报什么数据,比如申报清单,,,收汇申报
个体户经营者不能申报工资,但可以买社保,买社保公司出部分,能不能列入管理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无法区分费用化和资本化,支出全部计入费用化了!后续又形成了无形资产,那这个无形资产以多少价值入账呢?
个体承包者→资质劳务公司挂靠→甲方公司,作为个人承包者,预计工期两年半工程款约300万,作为个体承包者,一是在资质公司民工发工资,还是自己成立劳务公司,两者优劣点有哪些,谢谢!
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其中养老保险已经超过基本保障,可以执行超过基本保障的养老金吗?
你好老师,2026年6月1号开始,开票机械租赁费发票(干租和湿租),分别怎么开?
做社保分录的时候直接借管理费用社保,贷银行存款可以吗?
1、个体户没登记税务,可以直接变法人吗, 2、公司注销税务后,想变股东,必须恢复税务再变吗
老师您好,请问6月发四月的工资,6月份怎么做账,计提应该计提几月的,6月份做哪些分录,报个税报几月份的呢
以前现代服务*直播服务费怎么开不了呢,是改成生产生活服务了吗?
是不是建筑成本之类的(也就是入“开发成本”科目的)必须要在备注栏填写?写
是不是建筑成本之类的(也就是入“开发成本”科目的)必须在备注栏填写?
你好 开建筑服务 大类的才备注呢
老师,有无相关的税法或条例?如有请供一下,谢谢!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四点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 差额开票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点第二条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4 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5 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6 建筑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7 出租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五点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8 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四点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较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如果超过规定长度,开票软件会自动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