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投资公司的意思是说,你们欠他4100万,现在要还款的时候,他们账户正冻结着,为了这笔钱不被冻结,请咱们房地产公司把汇给他们的4100万转给他委托的其他账户。

老师好!我们总公司是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县城,而在市里开发房地产,公司名称为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分公司,分公司在银行开有账号及网银,请问一下如果对方和我们公司签合同盖章的话,是盖总公司的章,还是分公司的章?对方要开票信息,是提什么总公司的税务抬头号呢?还是分公司的抬头号?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在县城,报税也是在县城,(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分公司在市里,房地产经营所在地是在市里,公司在市里挂牌的名称也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和所有公司签盖的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章。i请问一下发票抬头号到底是有限责任公司呢?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分公司?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打收款收据?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我应该如何规避?
公司支付诉讼费,没有发票,只有缴款通知书,可以税前扣除吗?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扣缴端这个我应该怎么选呢?
财务内审什么呀老师谢谢
老师,我是长沙的做亚马逊出口一般纳税人公司,后期要申请出口退税的。是不是每次报关成功之后都要手动在电子税务局去导入报关单呢?
两个公司挂往来,一个公司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显示-5000,另一个公司在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显示正数5000,两个报表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这个数怎么更改
年终奖励性绩效可以扣除吗?
买别人的公司有什么风险?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进的原料,销货方给开的发票增值税是电子发票为啥电子税务局里没有呢?如果是数电票是不是税务局就直接给带出数来了?这样的电自发票咋样报税?再有一个是24年公司进的发票都在电子税务局里边没有计帐、也没有低税,(是不是滞留票了是否有风险、咋样处理呢)或者今年是不是可以低扣进帐(上会计没有给入账)谢谢了
老师,我公司是做亚马逊的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要涉及到出口退税。有一句话叫(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据妥善留存,保存期为5年)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是说我公司申请退税并退税成功后,15日之内将备案单据保存好?还是说只要我公司提交了退税的申请,只要提交了不管有没有退税成功,都要在15日之内保存好备案单证呢?
请问,A公司开设一个平台,B公司在A公司开设的平台卖货,假设销售订单100元,这个100元由A收到银行,此时A打款40元给B公司,并开60元的票给B公司,此时B公司100%申报收入,A开票的60作费用,请问若此时A收到的100元是由A赠送的积分消费的,请问B怎么确认收入,多少钱确认收入
那既然是这样的话,请问一下是我们公司要提供什么给投资公司?或者是投资公司提供什么手续给我们吗?
这种情况应该建议最好不支付。或者应该签订三方协议,由拟被汇入方确认该笔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后产生法律纠纷。
老师 你能明确说明一下到底谁是汇入方确认这笔款项的性质,还有签订三方协议指的是哪三方? 像这种情况下财务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三方指: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要求把我们把钱汇到它账户那家中心,我们 有风险,建议不要操作。
老师 请问一下我公司有风险:是指法人呢?还是财务人员有风险?还是公司?具体哪些风险?税务局?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强调必须付的话,我应该怎么应对?
你好,资金安全为大。如果必须付,结果要达到这笔钱是付给投资公司的,不是实际汇入方的就可以。
老师 我不明白这个实际汇入方是什么意思?这个指的是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公司要不要签订三方协议? 现在城投委托我们支付给征收安置中心的话,谁给我提什么收款收据?
实际被汇入方是征收安置中心。 需要签三方协议。 由征收安置中心给我们开收据
注明代收款项的事实
老师 那要不要委托方城投公司出具账户冻结证明
需要同学,把整个链条的资料搜集完整,让看凭证的人一目了然。
老师 这是公司在7月31日向城投公司借的款项及银行回单(其中一张)
这是今天财政局拨款先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后,再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打进我公司账户(有收据及银行回单,凭证是其中一张)
当时借款时,看着就是从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借的
而后我公司将这款项再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而给我公司开收据的是城投公司。 老师请问一下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公司财务人员及公司会有风险吗?有法律责任吗?税务上有风险吗? 做账的话,怎么来做完善些?
建议这样是可行的。证据充分审批手续齐备。应会好一点。能证明是往来款,税务上没有风险。 做账的话,和借进来时反着做。 一定要证明这笔错是安置中心是代收,不是给安置中心的。
所以公司收到的收据是城投公司开的,这样合理吗?
从一连串的证据链条看,是行得通的。因为转款有记录,安置中心不能说他没有收到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