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投资公司的意思是说,你们欠他4100万,现在要还款的时候,他们账户正冻结着,为了这笔钱不被冻结,请咱们房地产公司把汇给他们的4100万转给他委托的其他账户。

老师好!我们总公司是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县城,而在市里开发房地产,公司名称为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分公司,分公司在银行开有账号及网银,请问一下如果对方和我们公司签合同盖章的话,是盖总公司的章,还是分公司的章?对方要开票信息,是提什么总公司的税务抬头号呢?还是分公司的抬头号?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在县城,报税也是在县城,(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分公司在市里,房地产经营所在地是在市里,公司在市里挂牌的名称也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和所有公司签盖的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章。i请问一下发票抬头号到底是有限责任公司呢?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分公司?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打收款收据?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我应该如何规避?
老师,问下,我们公司的法人的老公老公,每次在公司没钱的时候,都会转钱给公司,他说这算是投资款。那这算投资款吗?是可以认为是股东的吗?
A公司和B公司是甲公司的股东,A公司占股25%,B公司占股75%,A公司注册资金100万B公司注册资金200万,甲公司注册自己500万,那么请问实缴资金甲公司注册自己的时候A公司出资125万,B公司出资375万,AB两家公司出资都高于A和B公司的公司注册资金,这样也可以实缴资金到位对吧?是先A公司注册资金到位100万,再B公司注册资金到位200万,然后再分别A和B公司打投资款到甲公司注册资金到位500万吗?
购买隐私商品误开票到公司,换开后,公司在税务系统上能看到已充红发票的商品信息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都在工地上班,发工资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员工签名呢?平时工资都是从银行转账,员工可以不用签名吗?(董孝彬老师)
季报填的资产负债表,就是本季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吗
年终奖和工资转账可以一起转吗
增值税预缴3个点的交成2个点了,怎么办
老师,公司资产报废或者资产出售要哪些单据入账?
老师,如果老板的奖金14万,他不填专项附加扣除,个税大概是多少?怎么算的
老师,私车公用,租金:广州的市场公允价一般在哪个价位?
那既然是这样的话,请问一下是我们公司要提供什么给投资公司?或者是投资公司提供什么手续给我们吗?
这种情况应该建议最好不支付。或者应该签订三方协议,由拟被汇入方确认该笔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后产生法律纠纷。
老师 你能明确说明一下到底谁是汇入方确认这笔款项的性质,还有签订三方协议指的是哪三方? 像这种情况下财务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三方指: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要求把我们把钱汇到它账户那家中心,我们 有风险,建议不要操作。
老师 请问一下我公司有风险:是指法人呢?还是财务人员有风险?还是公司?具体哪些风险?税务局?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强调必须付的话,我应该怎么应对?
你好,资金安全为大。如果必须付,结果要达到这笔钱是付给投资公司的,不是实际汇入方的就可以。
老师 我不明白这个实际汇入方是什么意思?这个指的是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公司要不要签订三方协议? 现在城投委托我们支付给征收安置中心的话,谁给我提什么收款收据?
实际被汇入方是征收安置中心。 需要签三方协议。 由征收安置中心给我们开收据
注明代收款项的事实
老师 那要不要委托方城投公司出具账户冻结证明
需要同学,把整个链条的资料搜集完整,让看凭证的人一目了然。
老师 这是公司在7月31日向城投公司借的款项及银行回单(其中一张)
这是今天财政局拨款先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后,再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打进我公司账户(有收据及银行回单,凭证是其中一张)
当时借款时,看着就是从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借的
而后我公司将这款项再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而给我公司开收据的是城投公司。 老师请问一下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公司财务人员及公司会有风险吗?有法律责任吗?税务上有风险吗? 做账的话,怎么来做完善些?
建议这样是可行的。证据充分审批手续齐备。应会好一点。能证明是往来款,税务上没有风险。 做账的话,和借进来时反着做。 一定要证明这笔错是安置中心是代收,不是给安置中心的。
所以公司收到的收据是城投公司开的,这样合理吗?
从一连串的证据链条看,是行得通的。因为转款有记录,安置中心不能说他没有收到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