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减税降费的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青海省本次减税降费政策。可以说是优惠之上仍有利好,减税降费实实在在。
2021-06-15
那100万利润以下是2.5%,100~300万是5%的政策取消了吗?
这个是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的
我们就是小微企业,那是还可以享受的吗?
你好,这个可以的享受的,学员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学员,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