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严格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税务局是要求三流合一的

老师,我们的车辆保险,收款方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但是开票方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有必要让对方出个说明,说明是同一个公司吗
老师,我们的投标保函费是打给保险经纪公司的,保函的发票是直接由保险公司开具的,而不是我们打款的这家保险经纪公司开具,这样可以吗?
老师,汽车服务公司,保险公司赔的款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打的。但是发票喊开给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遵义分公司、这个我们要怎么处理呢。要不要找保险公司出什么证明吗
请问,中了一个政府招的标,然后付给保险经纪公司保函费,这个保函费怎么做账呢?做账需要什么附件呢?没有发票可以吗?
老师您好!请问保证金保函费是打给A保险经纪公司的,而对方给我的发票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的发票,这有可以入账吗?
请问老师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这个你看金额,如果小的话,直接入账 如果大的,要让A写一个说明,说明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