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包工头代开发票。
老师请问下,现在工地农民工工资实行实名制,为了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所以班组承包的施工员的工资都由我们公司直接帮忙做了工资代缴个税后代发了,(工资同时抵扣应付的分包工程款) 那么这部分工资我们公司可以直接拿来做成本吗?还是必须班组分包开票来才能做成本
请问一下我们有个项目是劳务专业分包项目 ,里面包括了很多个工种。我们每个月给业主提供民工工资表 ,考勤表,业主代发工资。我想问一下 我们可以把其他的某一个工种都分包给班组长吗?班组长成立个体工商户来给我们公司开票 ,那班组长下面的农民工工资还是业主代发吗?还是业主只代发包工头的工资呢 ?
我们公司有这样的情况,开始让包工头去开票来,他们工人怕麻烦,不想去,总包就帮我们代发了工资,没有代扣个税,我们公司给所有工人申报了个税(工资表都是5000以内的金额)没想到工资发了两个月后,包工头又交了二十几张代开的劳务发票来,说他们又抽空去开了票,我们工资都发了,个税也申报了,这二十几张代开的劳务票我直接没有收,收了吧这种劳务申报要代扣代缴个税,我们前面按工资薪金申报的了,没有缴个税。只有个别两个交了200多元,剩下的没有交,不收吧工人们直接说税务局不能作废,这个事一直拖到这个月我都不知道去处理
我们是工程公司,下面有很多班组。班组都是雇的包工队。请问我们付钱给包工队,是让对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过来,还是说我们付他多少钱,然后把工人放在我司申报个税并代扣代缴啊?还是说2种形式都可以呢
您好老师,某自然人和我们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协议,他未对我们公司开具任何劳务费发票,我们之前已经支付给对方一部分钱了,剩余未支付的钱里面我们领导说要扣除掉实际劳务费发票的税金,因为对方一直未提供过发票所以我们扣除劳务费发票的相关税金。这个要求合理嘛?还有我们之前向对方这个自然人也就是包工头支付的钱是直接打到这个人卡里,然后他再自己发钱给他雇佣的工人,那我们是否需要替这个包工头申报个税?之前会计一直没有替对方申报个税过,我们公司是否会担法律责任,申报个税的话对方没有提供给我们工资单,我们没法按实际人情况来,假如给包工头打款200万,申报个税时就把200万都加在这个包工头身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