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A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8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1040元、消费税7800元。.1、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若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分别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做出来
华夏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5日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6000元,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1000元,十五日完工收回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二百六十元以及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元1.发出待加工a材料,并支付运杂费2.支付加工费用及增值税和消费税3.完工收回b材料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该公司2021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4分)(1)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售价1000万元,实际成本为72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①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②计提消费税时会计分录: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产品分给职工作为福利,该产品实际成本3万元,计税价格5万元。计提消费税时会计分录:(3)收回委托加工的C材料一批并验收入库,C材料是消费税的应税物品,该委托加工材料系上月发出,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5万元。本期收回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增值税3900元。同时支付其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万元。收回委托加工的C材料用于生产应交消费税产品B产品。①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的会计分录:②支付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计算C材料的委托加工成本并做出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老师 个人身份开的淘宝店没有申报收入,现在收到杭州市税务局让补申报的短信,那么收入应该申报在哪里,收到杭州的短信只是因为淘宝平台是杭州的而已 而我们实际上常住地在苏州,这种情况下我们个人的增值税和个税交杭州还是苏州呢
我们分公司25年四季度只申报了财务报表,没有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然后现在我们分公司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然后数据都是0,跟之前申报的财务报表里面利润总额不一致,但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点更正进去都是灰色的不能修改,这个怎么办
老师,申报表是适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一般企业,那工程物资应该填列在资产负债表里的哪个报表项目呢?
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的总额,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和期间费用工资,期间费用工资是填职工薪酬的工资还是填包括社保福利费的金额
打个比方,公司开票给客户4000,现在客户看我们要钱急,只愿意打3000,意思就是少1000才打款,这种怎么做账
老师,我想问个问题,个体户在红布林售卖二手珠宝,珠宝全部放在红布林仓库,门店,个体户需要设置底价,然后由红布林加价售出,红布林结算个体户的底价,这种对个体户征收珠宝消费税吗,最终售价个体户也可以看到,只是红布林自己加价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残级人康复训练的,现在帮别人销售公司代售了产品,要开票给销售公司,我们应该怎么样开票
老师您好,有总公司宁波,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杭州。人员跟杭州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缴纳在杭州。我现在有部分工资放总公司宁波发放,宁波申报个税,这样合理吗?
老师,我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发票,我怎么做账
老师,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长年挂账如何消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