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他收回后是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也就是用于继续加工。 答,不属于继续加工。前一条只有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才适用。

有老师可以帮忙解释一下,为什么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委托方要记入应交税费而不是成本?
委托加工中,加工的东西是应税消费品。如果加工后收回,用于直接销售的(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我不明白括号里的这句话,为什么要加这个括号里的内容?
关于委托加工,有个问题,加工的东西是涉及消费税的。那个说法是叫,委托加工的东西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这句话,我有些疑问。我怎么知道是高于还是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呢?还有受托方的计税价格是什么?
我有一个疑问,委托加工,如果委托方拿回来的东西是直接出售,委托方是不是就只要申报一个增值税?但是如果委托方拿回来后继续加工的,那委托方就是什么增值税和消费税了???虽然前面加工的交过消费税,但是因为继续加工的东西依然要交消费税,前面交过的可以抵扣,是这样子理解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就是直接出售,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就是完整的。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委托方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呢?就是单纯的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他也不是用于继续加工,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不是不完整了呀???这个理解有没有错啊???
老师,商贸出口企业,一般公司会代垫哪些费用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只给员工交个工工伤险可以吗? 怎么操作
老师,我公司在25年收到关联方开的服务费发票,我司没有给对方付款,26年发现这张发票是开错了,打算26年红冲,那我25年仍然要将该发票确认为费用,那我26年账务上该怎么办呢?
董孝彬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24年成立,24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做的,我现在入职这家公司老板让我理账,我发现24年只确认了部分收入,并且没有确认成本(因为供应商在24年没有给我司开票),我现在重新做24年的账,让供应商现在把成本票开给我,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在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供应商把成本票开出来,我在更正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成本发票就可以作为成本在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我们对公发没交社保的人员工资,但是,工资表上不出现没交社保的人员,可以吗,这样会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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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注册资本500万,想降为5万,需要怎么操作。
我们承包了一栋大楼再进行转租,请问水费电费应该怎么开发票?我们从租户那里收水电费,我们统一交给水电公司
老师,有些外贸出口先收汇再出口,有些外贸先出口再收汇,2种情况哪种做账简单?
我只有一个手机,不想买笔记本电脑,买了个平板,可以学会计表格之类的课程吗
请问他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和加工成非应税消费亲,税法或者会计上的做法是不是不一样啊? 答:一样的。同学
你回答的第一个回复,我是不是表达有问题,我是在说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这种情况下,他还要继续加工,那么他将来出售的价格肯定会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我是想表达这个。这个的表述有错误吗?
如果直接销售高于受托方价格,需要补税。 如果用于继续加工,再销售时价格高很正常。属于可抵扣范围的,可以抵扣上一环节的消费税
你说得这个,我能理解。所以他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非应税消费品税法和会计上的处理是一样的吗?怎么一样?
一、直接用于销售,价格一样,支付的加工费和代缴的消费税都计入成本。会计和税务处理一样。 二、直接用于销售,价格超过,税法上不属于直接出售,按规定申报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税法算出来后,会计做账务处理,也是一样的。
三、继续加工成非应税消费品和不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成本。会计跟着税务处理一样。 四、继续加工成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消费税。会计跟着税务处理一样。
第三点的意思是加工成非应税消费税,消费税计入成本,那就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这个会计科目了,对吗?
是的,收回后,计入存货成本。
好,同样是第三点这种情况,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非应税消费税,那就意味着委托方将最后的成品出售的时候,他只要交增值税就好了,是不是这么理解?
是的,因为已不再消费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