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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听证程序是不是只能依申请而进行。不能是行政机关依职权?另外听证当事人不参与就终止了?

老师:听证程序是不是只能依申请而进行。不能是行政机关依职权?另外听证当事人不参与就终止了?
2022-10-28 10: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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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10:57

同学您好,请稍等,老师正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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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8 10:59

1、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听证程序终止的情形: (1)违法嫌疑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2)违法嫌疑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或者作为违法嫌疑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解散的; (4)听证过程中,违法嫌疑人或者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不能正常进行的; (5)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 听证程序是一项权利,无故不参与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所以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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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9 追问 2022-10-28 11:01

这个跟诉讼不一样,诉讼的如果原告和补告不出席 ,不是都可以缺 席 审判。而这个听证你申请人不参与就终止了,是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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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8 13:42

是的,同学。因为听证是一种权利,放弃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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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请稍等,老师正在答疑~
2022-10-28
你好,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2023-10-28
你好,是专门处理审查申请60天
2022-10-28
关于C项,行政机关在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这是行政程序法中的基本制度之一,即告知制度。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应当及时告知相对人有关事项和相应权利的制度。在行政程序中,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这是其基本权利之一。告知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因此,C项中的“救济权”并不等同于“陈述、申辩等权利”,告知制度针对的是行政程序中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告知,而不是针对救济权的告知。因此,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2023-11-16
是的,这个解析肯能是放错了位置。选项c,对于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下,不当场收缴以后难以收缴,偏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在做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所以,除此之外的情况都应当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过银行或者
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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