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司聘请个人提供一项劳务,劳务结束后通过对公账户向对方支付劳务费5万元,并要求对方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但是过了几个月以后,对方去税务局开票的时候,提示对方名下有公司,无法由个人代开发票,请问付款方该如何处理?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五月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价款212万元(含增值税),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53万元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要求,对甲旅游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4.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价款212万元(含增值税),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53万元,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要求:对甲旅游公司上达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请问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这个分录是怎么处理呢?假设我是一个公司,我通过提供劳务取得一批存货,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一批存货。公司对这个业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我自己的理解是:把我自己想象成一家公司,我提供了劳务,对方给我钱,但是对方没钱,给我了一批货。所以最后,提供劳务就是我的主营收入,我提供劳务这个行为应该是要开票缴纳增值税的,所以贷方主营收入和销项税额,我都理解。然后呢,对方给了我货,要给我开发票,所以我库存商品居和进项税额是增加的,我也理解。
但是,我有疑问,你给我写的这个分录,是我说的两部分合并了吧?我能不能中间用一个应收账款来过渡?
是的,我合并了,你可以用应收账款过度的
就是我提供完劳务,我开票,我分录做借应收,贷主营收入和销项税额。然后对方用货给我抵钱,给我货物和发票,我收到发票后做借库存和进项 贷应收
是的,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好,明白。那么请问以劳务这种方式取得存货的这个情况,有什么税务上需要注意的吗?
注意取得合规发票就可以,其他问题不大
好,前面的都是站在劳务提供方的角度所做的会计处理,我已经懂了。你能再告诉我站在劳务接收方所做的会计处理吗?
劳务接收方,先做借*合同履约成本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然后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