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原材料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11.3 2借委托加工物资10 贷原材料10 借委托加工物资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52 贷银行存款4.52 3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10+4)/(1-0.3)*0.3=6 借委托加工物资3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 贷银行存款6 借库存商品8 原材料5 贷委托加工物资13 借银行存款20.34 贷主营业务收入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34 借主营业务成本8 贷库存商品8 4借银行存款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 借税金及附加19.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9.5

答题卡交卷第1部分1[业务处理题]甲卷烟厂2020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6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2.6月15日,将6月5日购入烟叶发往乙烟厂,委托乙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税款5200元。3.甲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2.34万元。4.6月25日,甲卷烟厂销售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5000元,款项存入银行。5.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分别为甲乙烟厂作账务处理。
4.某卷烟厂20XX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6月2日,将成本为10万元的烟叶一批发往乙卷烟厂,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烟丝。收到乙卷烟厂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4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7020元,款项未付。(2)6月15日,收回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的烟丝。这批烟丝一半用于继续生产卷烟,另一半直接销售。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乙卷烟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月20日,销售委托乙卷烟厂加工收回的一半烟丝,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销项额额2.6万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4)6月28日,将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的一半烟丝加工成乙类卷烟后全部销售,共100箱,每箱售价8000元。销售款尚未收到。要求:计算该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2.A卷烟2019年8月份发生如经济务: (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 1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万元。↓ (2)8月15日,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 元。↓ (3)A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0 元。↓ (4)8月25日,A卷烟厂销售卷烟100 箱,每箱不含税售价5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并分别为AB烟厂做相关的账务处理。(20分)←
A卷烟厂2019年8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2)8月15日,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200元。(3)A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0元。(4)8月25日,A卷烟厂销售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5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5)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并分别为A.B烟厂做相关的账务处理。
2.A卷烟厂2019年8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2)8月15日,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200元。(3)A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0元。(4)8月25日,A卷烟厂销售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5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5)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并分别为A.B烟厂做相关的账务处理。
公司未领发票 筹备期2年间 有1人发工资交社保 资金是借款入公司 可否走税务简易注销 。
老师您好,还是我问了两部分问题的那位,我这边显示你回复我两条,但是看不全,您能按照那上面最后的两个问题作答吗?(1)计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的应纳消费额。(2)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2022年3月缴纳消费税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就是这两个问题
老师,还是我,就是分了两个部分问的那位同学,您回复我的折叠了我看不到
老师,我们出口货物给中间商,他卖给中东地区的客户,然后钱是那边的客户直接汇给我们的,但是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和收汇水单不一致,这种情况能退税吗
(4)向广州聚有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硬双喜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条不含税调拨价为100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0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不含税包装费140000元,款项已收到。(5)进口电子烟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的完税价格为600000元,关税税率35%,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6)本月没收广州市广百佳润商贸有限公司硬双喜卷烟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65540元。(7)月末带典藏双喜(500元/条)、逸品双喜(300元/条),硬双喜(100元/条)、软双喜(200元/条)各一条参加烟草展览会用于广告宣传,这几条卷烟的成本共为700元。(8)2022年2月未留抵,应缴未缴消费税为1100000元,2022年3月12日缴纳2022年2月应缴未缴消费.税1100000元。(1)计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的应纳消费额。(2)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2022年3月缴纳消费税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1)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双喜牌卷烟,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500000元,当月购进已税烟丝1600000元,购进已税烟丝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支付。(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30吨,每吨收购价30000元,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收购的烟叶直接移送广东省徐闻县烟丝厂(纳税人识别号:91440825MA58002H5J)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完毕,收回烟丝1.5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广东省徐闻县烟丝厂的消费税的税收缴款书,上面注明烟叶税收编码:1030404、税收缴款书号码:00063143、开具日期:2022年3月28日,款项已支付。(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本月领用烟丝生产双喜牌卷烟。其中: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已全部领用用于继续生产双喜牌卷烟。同时还领用外购已税烟丝2000000元。老师,请结合我这部分以及马上提问的第二部分结合看,字数受限了,也追问不了,在此说明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其他应付款很大,存货也很大,有什么办法消化这两个科目吗?账上几乎每个月都亏,费用比较大,收入80,费用月度是五六十
(4)向广州聚有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硬双喜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条不含税调拨价为100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0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不含税包装费140000元,款项已收到。(5)进口电子烟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的完税价格为600000元,关税税率35%,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6)本月没收广州市广百佳润商贸有限公司硬双喜卷烟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65540元。(7)月末带典藏双喜(500元/条)、逸品双喜(300元/条),硬双喜(100元/条)、软双喜(200元/条)各一条参加烟草展览会用于广告宣传,这几条卷烟的成本共为700元。(8)2022年2月未留抵,应缴未缴消费税为1100000元,2022年3月12日缴纳2022年2月应缴未缴消费.税1100000元。(1)计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的应纳消费额。(2)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2022年3月缴纳消费税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1)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双喜牌卷烟,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500000元,当月购进已税烟丝1600000元,购进已税烟丝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支付。(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30吨,每吨收购价30000元,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收购的烟叶直接移送广东省徐闻县烟丝厂(纳税人识别号:91440825MA58002H5J)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完毕,收回烟丝1.5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广东省徐闻县烟丝厂的消费税的税收缴款书,上面注明烟叶税收编码:1030404、税收缴款书号码:00063143、开具日期:2022年3月28日,款项已支付。(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本月领用烟丝生产双喜牌卷烟。其中: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已全部领用用于继续生产双喜牌卷烟。同时还领用外购已税烟丝2000000元。
生产型企业,全部外销,我怎样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收优惠。都有哪些税收优惠,还有要退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