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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对于D选项是这么理解的吗?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了份额,没有告知其他共有人的,其他共有人只能提出损害其优先购买权,无权要求撤销这个转让的行为,或确认转让合同无效。他们能向这个转卖的共有人提出赔偿要求吗?

老师:请问一下,对于D选项是这么理解的吗?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了份额,没有告知其他共有人的,其他共有人只能提出损害其优先购买权,无权要求撤销这个转让的行为,或确认转让合同无效。他们能向这个转卖的共有人提出赔偿要求吗?
2022-11-09 13: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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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13:51

你好,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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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2022-11-09
同学你好!这里可以这样理解,这里的夫妻财产共有、家庭财产共有是指婚后的财产,婚前协议可以约定,但只能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还是共同共有哦
2023-10-28
您好!非金钱之债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金钱之债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2-09-20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货币支付以外的债务,如提供货物、劳务、完成一定工作量等。非金钱债务不同于金钱债务,其标的往往更具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更加强调实际履行原则。题目中关于设备的买卖合同就是提供货物,所以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因此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10-30
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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