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开票广告服务超过6万才交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 (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 (3)通过市体育局向公益体育事业捐款50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 元用于扶贫,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公益卫生事业捐款8万元。 (4)缴纳增值税19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9.5万元。 (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90万元。 (6)利润总额560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分之五;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 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请问大师们,(听说)现在有新出台政策,广告公司季度超过6万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制造和销售业务,2022 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 (2) 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50万元, 广告费支出8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 (3) 通过市教育局向教育事业捐款50万元, 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万元用于扶贫,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10万元。 (4) 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28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28.5万元。 (5) 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60万元。 (6) 利润总额560万元。 1.(多选题)在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下列各项中,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是 ( )。 A.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20 万元 B. 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60 万元 C. 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合计28.5万元 D. 缴纳的增值税 285 万元
老师,请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关于这个政策有说是专票和普票吗?是专普票在这个金额内都符合要求吗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和销售业务。2022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3)通过市体育局向体育事业捐款50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万元用于扶贫,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8万元。(4)缴纳增值税19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3.4万元。(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90万元。(6)利润总额560万元。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6、在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是()。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90万元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3.4万元缴纳的增值税195万元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广西的建筑公司,有异地的项目。需要申报 异地项目个税申报的嘛?我们接到其他地区税管员的电话,不是我们税管员。其他地区的电话是手机号码的。我没做过这个外经证的。在经证的需要申报的是嘛
老师,给保洁,前台购买的马甲,一件40元,要求上班时候统一着装,这个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劳保费还是管理费用-办公费
采购的产品单价是很多位小数的,那结转成本的时候开通简化宿舍五入的结转成本吗?
我的电子税务局登录不上去,之前的手机号用不了了这个怎么搞
火车票可以抵扣吗?开出来的是普票还是专票
老师,给对方一笔货款的返利,对方应开发票给我们吗
老师您好,刚发现汇算清缴用了一张其他公司的进项发票,我们公司是甲XX,乙XX公司混在进项票汇总里面了,领导发现了,让我做更正,汇算清缴税款已交,我应该怎么更正,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我们有这样的业务模式,就是现在我们接国外的维修单子,然后没有经过报关,直接快递过去零件的小件,这种情况下我们申报收入该怎么申报,能享受免税政策吗?
出口退税企业,我们有批货到日本,日本收货人是第三方,现在买方希望我们直接发货给收货人,但是付款是国内直接买方付人民币,这个影响退税吗?
老师,绿化害虫消杀税收分类编码是多少,找不到
政策文件号有么
早就出台了的了哈
早就出台了的了哈。还记得是那个文件号麽
财税〔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好的。谢谢老师
2015-2017。不是过期了嘛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方便的话给个5星好评。礼貌用语,切勿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