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比如某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销售建材,在会计上建筑服务收入和销售建材收入能够分别核算,税务上乙公司按照混合销售,统一按照11%税率缴纳增值税。2016年5月至2017年底,乙公司取得建筑服务收入6000万元,销售建材收入1000万元,缴纳增值税为(6000+1000)×11%=770万元

下午好,有个财务疑问需要请教: 我目前制作了一个建材服务平台。为了给商场的品牌之间相互带订单,增加收益,有如下几个设计到公账的资金的进出,我不清楚是否能合理规避掉企业所得税。 1.每个商场的商户会往平台充值作为备用金,钱直接到平台的微信商户,我们会提现到公司公账上,这个用剩的钱本质上还是商户的,不属于我们。此时如果商户操作提现,我们就会把公账上的钱打款给他私人账户。 2.平台有一系列的操作,商家下面的销售会不断的拿到带单的佣金,也就是扣除商家在平台上充值得来的积分,销售拿到积分可以当作现金提现。此时,我们就会操作公账把钱转给销售的私人账户。 这个过程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吗,如何合理规避呢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目前是建筑公司。现在准备增加建材销售,部分直接用于工程施工部分是销售。请问这在税务上如何处理?属于混合销售吧?那财务上又如何改变呢?
老师,我那天在忙,问的问题没接着往下问。老师,请教一下,同一个公司不同业务收入的拆分,比如销售电机加后面维修维护保养,这种情况我一直有个疑问,这不是混合销售吗?混合销售是从主业的税率的,就像以前学的销售空调同时安装,不是混合销售吗?我记得以前有关讲的税率应该从主业销售的税率13%,但是我遇到的有服务的都单独签合同开票简易计税6%了? 就是这个问题你说外购来的东西销售再安装才是混合销售吗?我说的这种情况公司的电机也是外购进来的不是自己生产的,而且还遇到过其他公司外购的东西提供维护保养的采用的有高税率和低税率或者是简易计税搭配的,以降低公司整体的税负,这种情况不合理吗?是属于兼营吗?
老师,您好,我公司位于云南省文山市实操中遇到以下事件:1、我公司在2018年开始建设新的厂房,2、厂房建设自2021年6月份取得一笔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贷款3300万元,3、2022年5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4、在取得贷款之日至2022年4月我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增加400万元。我公司在2021年取得专项贷款时已进入建设收尾阶段,取得的专项贷款实际上已转回公司,用于公司经营,未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现在税务局要求我们把专项贷款的利息全部转进在建工程,不得将利息费用化,要求我们补缴税款。税务局的说法是否有税法依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利息问题?
老师,公司销售某农用电子设备是免增值税的,但销售用于该设备上的配件是需要交税的。现在的问题是给予购买该设备的客户赠送配件,请问销售单我如何开?发票我怎么开?设备和配件分开开还是一起开?账务处理又该怎么做?假如设备售价是5万元,赠送配件的成本价为1000元(售价为1200元),那我销售单能开设备5万元,配件单价为0,后面备注是赠送可以吗
老师:本年有处置的固定资产,这部分包含在资产原值里么?(处置的固定资产本年没有提折旧),然后本年又新增了固定资产,想问问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报表怎么填?原值跟资产负债表里面的数字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
我们公司做机场项目,年收入3000-4000万。我们设备交付后需要调试,就找第三方公司进行调试,一般这个调试费占比年收入的多少,调试发票开的技术服务费。在安全范围内。
老师,我司主营冷鲜鸡肉,属免税产品,现推出套餐产品,套餐内有鸡肉1盒+酱油1瓶+汤料包1袋,请问新增值税法下这个套餐应如何开票
我们是去年10月至现在还在筹建的口腔诊所,去年有位员工是12月21日来工作的,有2483.87元工资,但去年末记账(实际工资是1月发的,1月补提的),但未报个税,汇算清缴己做,今年4月30日,此员工不做了,那这个个税怎么做?第二个也是二个保安大叔每人600元一月,报个税做的是工资薪金,是1月发的工资,但2月也未报个税,这个实际工作怎么做,求解?
出口收汇 多收了几十块美金 这种要做内销确认收入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给劳务派遣公司代理记账的,最近三年每年开票数达到2000多万,然后成本98%都是工资,以及几十万的员工保险费,最近大数据查到我的工资薪金没有申报纳税,我前几天补充申报,因为劳务派遣基本都是临时工,申报后临时工我联系不上怎么办
老师,市政工程行业账上其他应收应付挂账较大,在实际操作中跟税务允许情况下如何减少呢?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实现呢?
老师,我们CIF出口的,报关单价是38170.21美元,运费3100元,客户汇来的美金是37140,有个一千多的价差是佣金,请问我确认收入按照哪个价格
关于抖音直播收入的提现协议是什么样的 老师
合并范围内有一家香港公司的,本位币是美元,合并的时候要转换为人民币吗
那我建筑公司不可以单独开9%建筑销售发票和13%的建材销售发票出去吗?
是的,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那工程上取得的材料成本发票和销售出去的材料发票进项抵扣不用分开计入工程类和销售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