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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 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 请问此时转换的公允价值,为何不是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若冲回因减值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那转换为债权资产的价值就不是公允价值了吗?

2022-11-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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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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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20:13

其他债权投资转债权投资 原来的成本和利息调整直接转过去就可以 之前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进行冲减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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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转债权投资 原来的成本和利息调整直接转过去就可以 之前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进行冲减就可以啦
2022-11-13
债权之间才能重分类 股权是不能重分类的 所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能重分类
2023-09-08
同学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两张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分录均为: 借: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  2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0   贷: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
2023-08-19
你好选择ac 1、权益工具不得重分类。 因为权益工具投资就两类,一类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一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是留口子给选择,准则基于反利润操纵,防止有的企业在持有股票价格下降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从而不影响利润,而在股价上升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达到操纵利润目的,所以干脆不允许权益类金融资产重分类。 2、债券类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 基本金融工具的债权类金融工具投资,是跟随业务模式而确认分类的。因此,企业业务模式变更了可以重分类。 这里的重分类属于业务模式的变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得追随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比如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来项目是摊余成本计量,新项目是公允价值计量,在重分类日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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