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师我即将去建筑公司,新成立的,有关增值税问题请教一下,咨询别的建筑公司,他们说每个月控制税负率2-3%左右,来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计税。 老师我之前在房产不了解,建筑行业这块,咨询另一个公司,他们说分包方给了发票就入成本,有的时候这个月不用交税,进项多,就留底,等到那个月收入超过了,就缴纳?我原来同事说得每个月均衡着来,我要不税务局顶上了,查账不好了。我都不知道听谁的了,没有实际账可以借鉴,老师我们地处山东!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入成本科目的时候,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入什么科目!工程施工是不是老科目了,还有只要取得了进项发票我就直接入成本吗?还是按照同事说的留着均衡一下成本,每个月需要认证啊?还是按照一定完工百分比来确定成本?还是有了进项发票就入账认证,然后留底啊?那个不知道听谁的,写个公司新的,我也没有注意了,不太会弄? 老师这方面的实操吗?我看好几个实操您给我推荐下!那个际用的到的! 建筑行业控制税负率吗? 老师!如果预收了一笔建设单位给的款,用不用预交税金啊!如果不用怎么入账,如果用的话,税务申报我填到什么哪个位置啊? 就是先预付给一部分,我们建筑方如果开票给建设单位?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特定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回己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A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B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C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D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场给第三方的事实 老师不懂为什么B不能选,房子有问题都不 能让其赔偿 ?别说法条上规定了只3条,我主要是不理解 不能选第B的原因
2.请阅读以下材料井回答问题.已知企业z生产产品时,需要使用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基中芳动的使用量调整起来士分灵活,而资本的使用量在短期内难以快速调整,即在短期中可被看作固定成本,这个企业目前运营良好,企业能够获得利润企业股东有在末来扩大生产的计划,请根据下列情景回答相关问题。(1)在筹措扩大生产所需资金的讨论中,有一名经理A提出了一项建议,认为«不应该去向银行借钱,应该用企业已经获得的利润所得,这样就不必为这笔钱支付利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你认为经理A的话是否有道理,为什么?(2)筹措好资金后一名经理B从长期分析的角度提出企业应加大资本的投入,这一定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此,经理C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短期来看过高的固定成本可能会使企业陷入亏损企业用不了多久就会因此停产。股东D听了两名经理的话,得出了他们的观点都不完全正确的结论,请你解释经理B和经理C的观点为什么不完全正确。(3)最后,企业引进了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大大提高了专业化生产效率,同时企业也提高了劳动和资本的投入规模,扩大生产后.通过分析发现该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下降了,这种现象应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②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 ③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师(1)看不明白为什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不是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吗? 还有(2)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呀
老师:为何这题的D要选,不是说只要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行,这个24%从哪里来的?如果硬要说24%是可以的,那E也可以选呀。超过指定歀的部分,超过部分无效,但等于这部分是有效的呀?
老师,系统和财务报表的固定资产净值不一致的,查了一下原因,是因为23年10月份有一批固定资产折旧完成了,系统已经不计提了,但是在财务报表上没有减出来,现在要怎么调平一致呀
老师,我们公司一个股东占资30%是600万,实缴只有1万,现在是打官司赢了,要给这个股东除名,并把他的股份作减资处理,该怎么操作?需要出具财务报表之类的吗
老师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们和国外客户C签订合同 但是货是发到他们国内C的货代B 在由B出口给C 这种我们算出口吗 应该怎么操作呢
请问老师 一般户可以付工资吗
老师麻烦问一下,我的个体户外帐,老板用个人卡付的工资,我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它应付款-老板名字,这样做凭证行吗,谢谢老师
老师好,比如7月应发工资10万,公司承担社保8000,个人承担社保4000,实发工资96000,现在该怎么做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分录呢?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租赁设备,分期付款的时候,怎么做分录啊?
2018 2019年的报关单系统导不出来,可以去哪里才能导出来这些历史数据呢?
建筑公司购买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做账需要填出入库单吗?会计分录如何做
老师,项目,原煤*煤可以吗?到时候销项开精煤
那意思,本题就说得不是很准确了,D要加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不受法院支持
同学,是的,你的理解是准确的,超过部分才是法院不予支持的。